两面针: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19-04-19
柳州两面针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
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
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01]102 号)等有关规定,作为
柳州两面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严谨、
客观、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 2018 年度发生的及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
2019 年度的对外担保情况、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进行认真核查,现
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 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1、2018 年度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
业及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2、2018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发生额为 3,590 万元,对外担保总额为
9,165.80 万元,全为对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总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财务报表净资产的 5.10%。此担保主要是为了维持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均已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也及时履行了
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二、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独立意见
2018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不包括公司下属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
来属于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及
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违规将资
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及其他关联方
使用的情形。公司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的并累计至 2018 年年末的关联方违
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张重义 余 兵 魏 佳
柳州两面针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