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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纺股份: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2018-12-19  

						证券代码:600250           证券简称:南纺股份        编号:2018-050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再审审结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再审被申请人
   涉案金额:合计人民币 3,500 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否




    一、诉讼基本情况
    2016 年 8 月,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纺股份或公司)
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院)送达的(2016)最高法
民申 1910、1911 号《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应诉通知书》,关于公司与山煤国际能
源集团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煤国际销售公司)之间买卖合同纠纷案,山
煤国际销售公司不服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5)苏商终字第 00472、00555 号
民事判决,向最高院申请再审,最高院予以立案审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4 日发布的《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二、诉讼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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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公司收到最高院送达的(2016)最高法民申 1910 号、1911 号《民
事裁定书》,最高院经审查认为,山煤国际销售公司提出的再审申请理由不能
成立,再审申请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
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
九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山煤国际能源集团销售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三、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已于前期全额收回涉案款项及相应利息,再审裁定结果对公司当期利
润或期后利润无影响。


   特此公告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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