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梦舟股份:独立董事意见函2018-07-06  

						                    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函


    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三十四次董事会会议
于 2018 年 7 月 5 日在北京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根据《公司法》、《关
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后,对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阅王继杨先生的个人履历和工作实绩等有关资料,我们未发现其中有
《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一职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王继杨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及董事会秘书的条件。我们同意聘任王继杨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