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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汇能源: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4-08-16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4-059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14 年 8 月 15 日下午 17:00 时在新疆维
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 165 号中天广场 27 楼会议室召开。网
络投票时间为 2014 年 8 月 15 日上午 9:30-11:30 时、13:00-15:00 时
(北京时间)。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                              7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601,450,667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49.82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28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60,488,741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1.16
    (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宋东升先生主持
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合法有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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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宋东升先生主持。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出席 7 人,董事韩士发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会议;董事侯伟因出
        差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陆伟出席会议;董事康敬成因工作原
        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副董事长向东出席会议;独立董事张伟民
        因个人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吾满江艾力出席会议;
        独立董事胡本源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张文中
        出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及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 1-4 项提案。参加本次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票数共计 2,661,939,408 票。1-4 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是

序                                            同意       反对股    反对比    弃权股   弃权比    否
       议   案    名   称     同意股数
号                                            比例         数        例        数       例      通

                                                                                                过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
1                           2,661,297,108   99.98%       642,300   0.02%       0      0.00      是
     事津贴标准

     关于调整公司监事薪
2                           2,661,295,108   99.98%       644,300   0.02%       0      0.00      是
     酬标准的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
3                           2,661,722,658   99.9919%     118,950   0.0044%   97,800   0.0037%   是
     部分条款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
4                           2,661,722,658   99.9919%     118,950   0.0044%   97,800   0.0037%   是
     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
        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已经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云栋、周旦现


                                                     2
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
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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