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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汇能源:董事会第六届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4-22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5-019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第六届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 2015 年 4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向
各位董事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于 2015 年 4 月 21 日在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 165 号中天
广场 27 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 11 人(其中独立董事 4 人),实际到会董事 8
人(其中独立董事 3 人)。董事韩士发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会议。独立董事吴晓蕾
通过电话会议方式出席会议。董事王建军因出差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副董
事长向东代为出席会议;董事康敬成因出差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陆伟
代为出席会议;独立董事胡本源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
张伟民代为出席会议。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东升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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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的聘期已满,公司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2015年度财务报
告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机构。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经连续13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
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
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公司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多年以
来付出的辛勤工作表示由衷的感谢!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规划,将继续覆盖煤炭、石油、天然气综合业务,
涉及境内、境外多项会计处理方式。为规范委托咨询业务,保持审计工作的连
续性,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公司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 2015
年度财务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另外,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关于 2012
年主板上市公司分类分批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工作备忘录第一号年度内部控制信息的编制、审议和披露
(2014 年 1 月修订)》等文件规定,公司拟同时聘请为公司提供 2015 年度内部
控制审计服务的专业机构,并待公开招标程序完成及确定具体合作方后,提交
董事会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公司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14 年年度股
东大会。
    内容详见 2015-020 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 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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