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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汇能源: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的提示性公告2015-07-15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5-049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4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5 元(含税)
●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5 元。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暂按 5%税率代扣所得税,扣税后
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475 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
股东、香港市场投资者按 10%税率代扣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
现金红利人民币 0.045 元。
●   股权登记日:2015 年 7 月 15 日
●   除息日:2015 年 7 月 16 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5 年 7 月 16 日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 年度利润分配
及转增股本方案己经公司 2015 年 6 月 25 日召开的 2015 年度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15 年 6 月 26 日《上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公司利润分配实施公告刊登于 2015 年 7 月 9 日《上海证券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


     一、利润分配实施日期时间安排
     1、股权登记日:2015 年 7 月 15 日
     2、除息日:2015 年 7 月 16 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15 年 7 月 16 日
    二、分配方案
    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5,221,424,684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 每 10 股派 发现 金 股利 0.50 元( 税前), 共分 配 现金 红利
261,071,234.2 元(含税)。
    2014 年度本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 2015 年 7 月 15 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利润分配实施办法
    除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现金红利
由本公司直接发放外,其余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
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2015 年 7 月 15 日)登记在册并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
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
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
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具体分配方案及扣税说明等详细内容请见【2015】045 号《2014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内容。


    五、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991-3762327
    联系传真:0991-8637008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 165 号中天广场 26 层
    邮政编码:830002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