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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汇能源: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宏广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到期延续的公告2015-10-13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5-065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宏广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到期延续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2 年 10 月 12 日,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汇集团”)部分员工作为控股股东一致
行动人,本着本人自愿、量力而行、鼓励长期持有的原则,将自筹资
金委托广汇集团统一代收代付给证券公司设立“宏广定向资产管理计
划”(以下简称“宏广计划”),由证券公司在托管银行监督下进行
专业化投资管理,参加“宏广计划”的员工委托资金只能交易广汇能
源(SH600256)流通股股票并长期持有。本期“宏广计划”全部委托
人范围为:截止 2012 年 9 月 18 日在职的广汇集团及控股公司中层以
上员工共计 2215 人,资金总额共计 564,021,400 元。(内容详见
2012-067 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增
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及附件)。
     自 2012 年 10 月 12 日至 12 月 11 日期间,广汇集团及一致行动
人“宏广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入方式累计增持公司
股份比例已达到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2%,当年增持计划正式实施完
毕。(内容详见 2012-093 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及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宏广计划”共持有公司股份 48,700,521 股,占公司总
股份的 0.93%。
    本期“宏广计划”员工缴款三年期限于 2015 年 10 月 12 日到期,
增持完成日至 2015 年 12 月 11 日持有期满三年。经广汇集团充分征
询员工持有人意见,根据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分析判断,秉持对广
汇能源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强烈信心,决定在此次“宏广计划”到期
后,向后延期三年至 2018 年 12 月 11 日,广汇集团保证对于继续持
有“宏广计划”的员工退出及权益,仍按照原“宏广计划”管理办法
延续执行。
    “宏广计划”在延期存续期内,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
为指引》,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
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