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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汇能源: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5-12-01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5-079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 年 11 月 30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 165 号中天广场
27 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
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346,181,15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44.93%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
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宋东升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出席 9 人,董事韩士发通过视频方式出
席会议,独立董事吴晓蕾通过电话会议方式出席会议。董事侯伟因出
差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副董事长向东代为出席会议,独立董事吾满
江艾力因出差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胡本源代为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3 人,监事黄儒卿通过视频方式出席
会议。监事会主席任齐民因出差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监事王涛代为
出席会议,监事陈瑞忠因出差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监事杨琳代为出
席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倪娟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2,344,544,754 99.9303   1,626,400   0.0693    10,000   0.0004




    2.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价格及发行
数量的议案

   2.01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2,343,489,154 99.8853   2,692,000   0.1147         0     0.00
   2.02 发行数量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2,343,489,154   99.8853   2,682,000    0.1143    10,000    0.0004




   2.03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2,344,534,654   99.9298   1,636,500    0.0698    10,000    0.0004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2,343,489,154   99.8853   2,682,000    0.1143    10,000    0.0004




4.议案名称:关于更换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2,345,501,954     99.9710      663,400     0.0283          15,800      0.0007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       329,172,942      99.5053       1,626,400        0.4916          10,000       0.0031

       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00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发行价格及
       发行数量的议案
2.01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328,117,342      99.1862       2,692,000        0.8138              0        0.0000

2.02 发行数量及认购方式           328,117,342      99.1862       2,682,000        0.8107          10,000       0.0031

2.03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         329,162,842      99.5023       1,636,500        0.4947          10,000       0.0030

       有效期
3      关于《公司 2015 年非公     328,117,342      99.1862       2,682,000        0.8107          10,000       0.0031

       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
       订稿)》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云栋、薛玉婷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已经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
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