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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汇能源:关于增加公司担保范围并提供担保的公告2017-04-22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7-020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担保范围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新疆信汇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为新疆信汇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额度的连带责任担保;
    对外担保累计数额:截止 2017 年 3 月 31 日,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为
      1,293,634.17 万元人民币,均不存在逾期担保现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董事会第六届第二十三次会议和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担保计划》,同意公司 2017 年
度对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预计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 81 亿元,公司担保余额根据
实际贷款金额确定(内容详见 2017-004 号公告)。现因业务发展需要,在 2017
年度新增担保总额 81 亿元不突破的情况下,在原担保范围中增加:新疆信汇峡
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汇峡公司”),并为其提供担保。
    信汇峡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清洁炼化”)之参股公司,清洁炼化认缴其注册资本的 34%,山东汇东新能源
有限公司、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分别认缴其注册资本的 33%,财务报表合
并至清洁炼化。为积极推进三方合作项目 120 万吨/年粗芳烃加氢项目建设,信
汇峡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20,000 万元,本公司将依据本年度
实际提款额为其提供总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额度的连带责任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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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0 日召开董事会第六届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担保范围并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    称:新疆信汇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223MA77ANGL70
    类    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新疆哈密地区伊吾县淖毛湖镇兴业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宋自力
    注册资本:陆亿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 年 03 月 08 日
    营业期限:2017 年 03 月 08 日至 2067 年 03 月 08 日
    经营范围:清洁能源技术推广服务,酚类产品、苯类及芳烃类产品、白油、
沥青、白蜡的生产与销售、酚类产品、苯类及芳烃类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为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且财务风险处
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融资主要为项目建设所需,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同意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四、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担保对象新疆信汇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汇峡公
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清洁
炼化”)之参股公司,清洁炼化认缴其注册资本的 34%,山东汇东新能源有限公司、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分别认缴其注册资本的 33%,财务报表合并至清洁炼
化,财务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2、本次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并履行了相
应审议程序。本次担保有利于提高信汇峡公司的融资能力,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
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我们同意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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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为信汇峡公司提供担保金额在 2017 年度预计新增 81 亿元担保范围内,
在预计总额未突破的前提下,具体公司担保金额可实现内部调剂。
    截止 2017 年 3 月 31 日,公司对外(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
为 1,293,634.17 万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16 年)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 116.2%,其中: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
1,223,777.35 万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16 年)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 109.93%。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第六届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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