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能源:关于配股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2017-11-10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7-084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配股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 日收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
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1969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
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8)。
公司收到反馈意见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反馈
意见中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经过研究和论证分析,完成了对反馈意
见中所列问题的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申请文
件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在公告后 2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
意见回复相关书面材料。
公司本次配股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
性。公司将根据本次配股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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