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广汇能源:关于全资子公司与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燃煤供应战略框架协议的公告2018-07-10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8-075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燃煤供应战略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瓜州经销公司与甘电投常乐公司经友好协商,在平等、
自愿的基础上,签订了《燃煤供应协议》。本协议的签订将实现双方在供需方面
的优势互补,达到互惠双赢的战略目标,有利于保证公司煤炭业务的稳定性,对
公司的经营业绩与社会效益产生积极的影响,符合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
    ●本协议为战略框架协议,是对双方权利义务的原则性约定,具体执行合同
按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执行。


    一、 本次协议签订概述
    甲方: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甘电投常乐公司”)
    乙方:瓜州广汇能源经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瓜州经销公司”)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瓜州经销公司与甘
电投常乐公司于近日签订了燃煤供应战略框架协议。甘肃电投常乐电厂调峰火电
项目 4×1000MW 工程厂址位于甘肃省酒泉市瓜州县柳沟煤化工产业园东侧 1km
处,就近利用新疆哈密丰富的煤炭资源和当地的土地资源,与当地清洁能源基地
相配合,并与西北 750 千伏电网建设相协调,对千万千瓦级风电及光电的外送具
有良好的调峰和补偿作用。该项目是酒泉至湖南±800KV 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的
配套电源,规划建设 4 台 100 万千瓦高效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已于 2017 年 9




                                      1
月全面开工建设,建成投产后年耗煤量将达到 1000 万吨/年。为满足该项目建成
投产后的燃煤需求,双方经协商一致,展开合作。


    二、协议签订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     称: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     所:甘肃省酒泉市瓜州县渊泉镇南大街 14 号
    法定代表人:向涛
    注册资本:贰拾陆亿捌仟万元整
    经营范围:火电能源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与火电相关的煤炭、高新技术、
环保产品、副产品的开发与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公司及子公司与甘电投常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本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背景
    广汇能源及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新疆拥有丰
富的煤炭资源储备,其中哈密淖毛湖矿区生产的煤种主要是 41 号长焰煤,灰分
在 6%左右,挥发分在 50%左右,发热量在 5,000 大卡左右,是优质的化工用煤和
动力用煤,通过规模化开采,实现自给自足和对外销售,保证内需外供。
    甘电投常乐公司调峰火电项目是酒泉至湖南±800KV 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的
配套电源,规划建设 4 台 100 万千瓦高效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按照整体规划,
分期实施的建设原则,其 1、2 号机组已于 2017 年 9 月全面开工建设,计划“十
三五”期间建成投产发电,年耗煤量约 500 万吨,3、4 号机组预计“十三五”末
开工建设,4 台机组建成投产后年耗煤量将达到 1000 万吨。甘电投常乐公司以市
场为导向,以燃料资源为运营基础,积极和煤炭优质供应商联系并展开合作。




                                    2
    (二)合作主要内容
    1、甲方职责
    (1)负责乙方来煤接卸与煤款结算。
    (2)根据发电计划及燃煤实际库存及时通知乙方调整燃煤供应量。

    2、乙方职责
    (1)在甲方机组投运后,根据甲方生产需要,确保每年至少向甲方供应燃
煤量为:四台机组广汇燃煤 500 万吨。
    (2)负责将燃料运输到甲方煤场。
    (3)根据甲方燃煤需求量供煤,确保连续供应。
    (4)确保运至甲方的煤炭质量达到煤炭煤质要求。
    3、燃料供应价格,待正式供货前,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瓜州经销公司与甘电投常乐公司签订的《燃煤供应协议》,将实现双方在供
需方面的优势互补,达到互惠双赢的战略目标。本协议的签订,有利于保证公司
煤炭业务的稳定性,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与社会效益产生积极的影响,符合公司未
来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重大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战略框架协议,是对双方权利义务的原则性约定,具体执行合同按
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执行,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后续将根据合作的进展情
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和披露程序。《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
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
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七月十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