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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汇能源: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重要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的公告2019-07-11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9-048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重要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
                增持本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4 人以及重要子公司核心管
 理人员 83 人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强烈信心和对公司长期
 投资价值的高度认可,自愿以自有资金从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自
 首次增持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增持股份累计不低于 18,445,000 股,
 且承诺自本次增持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减持。
      首次增持实施期间为 2019 年 7 月 9 日至 2019 年 7 月 10
 日,增持人员涉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重要子公司核心
 管理人员 90 人,增持股份合计 6,509,383 股。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增持资金
 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而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
 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2019 年 7 月 10 日,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接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重要子公司
 核心管理人员共计 97 人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强
 烈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高度认可,自愿以自有资金通过个人
 账户从二级市场增持广汇能源【SH 600256】A 股股票。根据个人资
 金安排情况,本次增持计划分批次完成,自首次增持之日起 6 个月内
 全部增持完毕,累计增持股份不低于 18,445,00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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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首次增持情况:
        首次增持实施期间为 2019 年 7 月 9 日至 2019 年 7 月 10 日,已
 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重要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实施首次
 增持,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首次增持情况
                                                                       首次增持后       本期增持计
                                          本次变动前      首次增持数
序号        姓 名           职务                                          股份数量      划承诺购入
                                          持股数(股) 量(股)
                                                                           (股)       数量(股)
 1          宋东升         董事长         2,600,000        2,146,363      4,746,363     5,000,000
 2          林发现      董事、总经理      2,000,000         942,500       2,942,500     1,600,000
 3          吴晓勇          董事          1,000,000         30,000        1,030,000      250,000
 4          韩士发      董事、副总经理    1,800,000         203,500       2,003,500      250,000
 5          刘常进          董事          1,300,000         100,000       1,400,000      250,000
 6          李丙学          董事          1,000,000         50,000        1,050,000      200,000
 7          梁     逍    监事会主席              0           7,600          7,600        150,000
 8          王     涛       监事                 0          10,000         10,000        100,000
 9          陈瑞忠          监事                 0           8,000          8,000        100,000
 10         周江玉          监事                 0             0              0          100,000
                        董事会秘书、
 11         倪     娟                     1,730,538         21,500        1,752,038      150,000
                          副总经理
 12         杨卫华        副总经理        1,600,000         100,000       1,700,000      250,000
                         副总经理、
 13         马晓燕                         500,000          20,000         520,000       150,000
                          财务总监
 14         王     军     融资总监        1,600,000         123,600       1,723,600      200,000
       合    计               -           15,130,538       3,763,063   18,893,601       8,750,000


        (二)重要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首次增持情况

                                                                           本期增持计划承诺购入
       人员类别               承诺增持人数           首次增持数量(股)
                                                                                  数量(股)

重要子公司核心管理
                                     83                 2,746,320                   9,695,000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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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本次实施自愿增持计划的重要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包括:
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
新疆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限责任公司、伊吾广汇矿业有限公司、新疆
广汇陆友硫化工有限公司、新疆红淖三铁路有限公司、广汇能源综合
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广汇石油有限公司、哈密广汇环保科技
有限公司、新疆吉木乃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广汇国际
天然气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瓜州广汇能源物流有限公司、甘肃汇宏能
源化工销售有限公司、甘肃宏汇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等 18 个重要子公
司经营班子成员及核心骨干人员共计 83 人。


       二、 本期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4 人以及重要子公司核心管理
人员 83 人,认为广汇能源【SH 600256】目前市场表现已远低于实际
内在价值,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强烈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
资价值的高度认可,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及战略规划的深切认
同,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
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以更好地支持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健康的发
展。
       (二)本次增持股份的种类:广汇能源【SH 600256】A 股股票。
       (三)增持计划拟增持股份的数量: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重要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拟合计增持不低于 18,445,000 股。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
由增持主体根据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和二级市场波动情况独
立判断买入时点和价格进而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
公司股份(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方式)。
       (六)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公司拟于 2019 年 7 月 9 日首
次增持之日起 6 个月内实施,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增持
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若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
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3
    (七)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本次增持计划涉及范围的人
员自有资金。


    三、 其他说明
    (一)参与本次增持计划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 14 人郑重承
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并严格遵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和股东持股管理操作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管理。
    其它重要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 83 人自愿承诺:买入本公司股票
属于个人决策行为,且承诺自上述增持计划承诺的股份全部增持
完毕之日起 12 个月内,对此次所增持的公司股份在承诺期间内
均不减持。
    (二)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
感期的相关规定。
    (三)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
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增持主体将当根据股
本变动,对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
    (四)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增持资
金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而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
险。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股东及
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
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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