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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汇能源:2020年度投资框架与融资计划公告2020-01-14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0-006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投资框架与融资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0 年拟投资框架计划总额合计 33.37 亿元人民币,在投资总额计划
未突破的前提下,具体项目投资金额可进行内部调剂平衡使用。
     2020 年公司拟通过债权方式融资总额不超过 85 亿元人民币。
     本计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0 年投资框架计划
    (一)总体原则
    1、以公司五年战略规划为指导,以“创新突破、提升质量”为抓手,坚
持稳中求稳的工作总基调,立足于国内外错综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和能源行
业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特点,突出发展天然气产业,做大做强启东 LNG
接收站,稳步发展煤化工板块,进一步完善煤化工产业链,发展循环经济;
    2、以安全环保运行为基础,以经济效益为目标,短平快项目优先实施,
长周期项目审慎决策,严控新增项目投资。


    (二)投资框架内容
    1、荒煤气综合利用年产 40 万吨乙二醇项目
    2020 年全面开展项目建设,全年计划投资支出 17.23 亿元人民币,主要
用于气体净化分离、草酸二甲酯合成、乙二醇合成等主要装置的建设。


    2、新疆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计划投资 3.85 亿元人民币,主要用于提质煤干燥、脱硫装置硫磺精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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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混酚提质、脱硫塔性能提升、污水处理装置升级改造、外循环电化学节水改
造等系列提质增效项目。


    3、江苏南通港吕四港区 LNG 接收站项目
    计划投资 3.74 亿元人民币,围绕启东码头储罐扩建及“液进气出”总目
标,主要用于 4#16 万方 LNG 储罐、5#20 万方 LNG 储罐、LNG 气化项目、启通
管线项目、1#泊位扩建等项目支出。


    4、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
    计划投资 3.23 亿元人民币,主要用于脱硫塔改造、净化低温甲醇洗 ABC
系列 VOCs 尾气治理、甲醇精馏 B 系列节能改造、循环水系统电化学除垢节水
等系列节能减排项目支出。


    5、新疆红柳河至淖毛湖铁路项目
    计划投资 2 亿元人民币,主要用于危化品装车站及配套专用线、提质煤
快装系统、淖毛湖集装箱货场改建等项目支出。


    6、伊吾广汇矿业有限公司
    计划投资 1.59 亿元人民币,主要用于白石湖露天煤矿扩建至 800 万吨/
年、白石湖立井及斜井设计与前期建设、提质煤掺配等项目支出。


    7、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计划投资 1.27 亿元人民币,主要用于新建 LNG 项目建设前期费用、天然
气终端加气站收购及建设等项目支出。


    8、4 万吨/年二甲基二硫联产 1 万吨/年二甲基亚砜一期项目
    计划投资 0.26 亿元人民币,主要用于装置提质降耗等技改项目。


    9、其他项目计划投资 0.2 亿元。


    以上项目 2020 年拟投资框架计划总额合计 33.37 亿元人民币,在投资总
额计划未突破的前提下,具体项目投资金额可进行内部调剂平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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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2020 年度融资计划
    为保证公司生产运营及投资建设资金,有效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运
营能力,结合公司 2019 年度融资额度节余情况,2020 年公司拟通过债权方
式融资总额不超过 85 亿元人民币,具体融资计划如下:
    (一)融资方式
   1、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银行借款、银行委托贷款、融资租赁、贸
易融资、信托融资等债务融资方式。
   2、新增融资规模内债券融资安排:拟新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
   3、原融资规模内债券融资安排:拟注册期内发行公司债及超短期融资券。


   (二)担保方式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产提供抵押担保。
    2、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
    3、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


    (三)申请授权
    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届时的市场条件,从维护公司股东
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上述融资的相关
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通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及各地发改委部门等申请注册各类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中期票据、短
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债、企业债等;
    2、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上述融资的具体方案,以及修订、调整上
述融资发行的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期限、品种、利率及其确
定方式、发行时机(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发行期数及每期规模等)、担保方案、
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等创新条款、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
配售安排、还本付息的安排、上市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全部事宜;
    3、决定并聘请参与发行的中介机构;
    4、办理上述融资发行申请的申报、发行、上市、还本付息等事宜,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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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上述融资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
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保荐协议、承
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
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5、为上述融资发行选择受托管理人,签署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持有人
会议规则;
    6、如监管部门对上述融资发行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
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
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上述融资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在市场环境和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
开展本次发行工作;
    8、办理与上述融资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其他具体事项;
    9、上述融资注册完成后,公司可根据实际需求及市场情况分次发行。以
上融资方式在预计总额未突破的前提下,可调剂使用。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3 日召开了董事会第七届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投资框架与融资计划》,表决结果:
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计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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