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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湖股份:关于购买资产关联交易的公告2014-09-13  

						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编号:2014-033 号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资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内容
    本公司购买湖南泓鑫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鑫置业”)
开发的位于常德市建设东路 348 号的“泓鑫名都桃林”6 号商
务楼 20、21、22 层房产,建筑面积 3631.44 平方米,用途为办公
用房,总金额 22,628,036 元。
    2、构成关联交易的原因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西藏泓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94,778,995 股,占 22.19%,泓鑫置业为其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向泓鑫置
业购买房产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应提交董事
会审议。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需经其他有关部门
批准。
    3、关联交易投票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会对此关联交易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罗订坤先生已回
避,未参与表决。
    4、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将改变以往租用办公场地的状况,有效改善办公环
境,提升公司形象,增强员工荣誉感与责任感,提高工作效率,
有利于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本次交易未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
益,对公司经营业绩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5、过去 12 个月本公司与泓鑫置业未发生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4 年 9 月 1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购买办公用房的议案。由于泓鑫置业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西藏泓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购买行为构成了
关联交易。该项议案同意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
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4 年 9 月 11 日公司与泓鑫置业签定了《常德市商品房买
卖合同》,购买泓鑫置业开发的位于常德市武陵区建设东路 348
号泓鑫名都桃林 6 号商务楼 20、21、22 层,建筑面积为 3631.44
平方米的办公用房,购买总价款为 22,628,036 元。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湖南泓鑫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号:430700000021939
    公司地址:常德市武陵区城西办事处朝阳路居委会武陵大道
197 号 4 栋 2 楼
    法人代表:杨瑞奇
    注册资本:人民币 6810 万元
    业务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按资质等级范围经营),建
筑材料购销。
    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泓鑫置业总资产 459,570,543.15
元 , 净 资 产 59,975,713.24 元 , 2013 年 度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为
36,613,426 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泓鑫置业开发的位于常德市武陵区建设东
路,紧邻常德市商业步行街黄金地段的“泓鑫名都桃林”6 号
商务楼 20、21、22 层办公楼。“泓鑫名都桃林”小区遵循绿色、
环保、节能、低耗的设计原则,形成了高尚、生态、健康型社区,
小区建筑密度低、物业管理规范、人文素质较高、交通便利、利
于出行,是上佳的办公场所。泓鑫置业已免费安装应由业主承担
的中央空调及内部管网,免费提供楼顶巨幅广告位,已免费提供
“泓鑫名都桃林”6 号楼 20、21、22 层办公楼供本公司使用近
一年,本公司已实际使用该物业。
     四、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聘请北京京都中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拟购房产进行
评估,并出具京都中新评报字[2014]号第 0106 号资产评估报告,
采用收益法、市场比较法为评估基本方法,评估基准日为 2014
年 8 月 26 日,评估值 23,283,000 元。泓鑫置业在当地房产部门
备 案 价 格 为 24,331,221.20 元 。 经 协 商 , 双 方 同 意 成 交 价 格 为
22,628,036 元,低于评估值和备案价格。
     上述房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
及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
措施。
     2014 年 9 月 11 日,公司与泓鑫置业签署了《常德市商品房
买卖合同》,购买“泓鑫名都桃林”6 号商务楼 20、21、22 层
办公楼,总面积 3631.44 平方米,平均单价 6231.147 元/平方米,
总价 22,628,036 元。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
过并签订购买合同后支付。
    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将改变以往租用办公场地的状况,有效改善办公环
境,提升公司形象,增强员工荣誉感与责任感,提高工作效率,
有利于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本次交易未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
益,对公司经营业绩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张慧、林依群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与
《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董事会表决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
表决。本次交易是公司发展所需,定价符合市场原则,有利于公
司战略发展目标的实现。本次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
    七、备查文件
   1、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常德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 9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