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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湖股份: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效期的公告2016-05-24  

						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编号:2016-012号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19日召

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

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

和本次授权决议均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于2016年3月2日已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

员会审核通过。

    鉴于取得批文和后续股票登记发行工作需继续实施,为保证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进行,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

有效期及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延长至2017年6月19日。除延长有效期

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对董事会授权的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2016年5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

于延长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授权期限的议案》。本次延长
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延长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相

关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5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