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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湖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2016-10-18  

						  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编号:2016-022 号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发行数量和价格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数量:54,187,188 股
      发行价格:10.15 元/股
      2、发行对象认购数量和限售期
                                          认购数量       认购金额        限售期
序号              认购对象
                                            (股)           (元)            (月)
  1      西藏泓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9,852,216    99,999,992.40     36
         上海小村汉宏创业投资合伙企                     159,999,991.90
  2                                        15,763,546                      36
         业(有限合伙)
  3      上海瞩望投资管理中心               7,881,772    79,999,985.80     36
         深圳市瑞丰林投资管理中心(有                    49,999,996.20
  4                                         4,926,108                      36
         限合伙)
  5      上海坤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940,887    40,000,003.05     36
  6      倪正东                             4,926,108    49,999,996.20     36
  7      曹国熊                             4,926,108    49,999,996.20     36
  8      谢世煌                             1,970,443    19,999,996.45     36

      3、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16 年 10 月 1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托管手续。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预计上市时间为 2019 年 10 月 14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4、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5 年 5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
议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未来三
年(2015-201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修订大湖水殖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5 年 6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
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
未来三年(2015-201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等议案。
    2016 年 5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以及《关于延长董
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授权期限的议案》。为保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
议有效期以及公司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均自届满
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至 2017 年 6 月 19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
不变。
    2016 年 6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过了
《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以及《关于延长董
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授权期限的议案》。
    2、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程序
    2016 年 3 月 2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本公司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获得通过。
    2016 年 6 月 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湖水殖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6] 872 号),核准了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二)本次发行情况
    1、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股票面值:人民币 1.00 元
    3、发行数量:54,187,188 股
    4、发行价格:10.15 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
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 11.28
元/股)的 90%(即 10.15 元/股)。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本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底价将做出相应调整。
    5、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549,999,958.20 元
    6、发行费用:人民币 15,954,187.19 元
    7、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534,045,771.01 元
    8、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招商证券” )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截至 2016 年 10 月 10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8 名发行对象已将认购资金全
额汇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账户。经大信验字[2016]第 29-00008 号《验资
报告》验证,截止 2016 年 10 月 10 日 14 时 30 分止,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
收 到 8 名 参与 大湖 股份本次 非公 开发行 股票的发 行对 象缴纳 的认股款项
549,999,958.20 元。
    2016 年 10 月 10 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将上述认股款项扣除承销费
及保荐费用后划转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根据大信验字
[2016]第 29-00009 号《验资报告》,截止 2016 年 10 月 11 日止,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总额为 549,999,958.2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5,954,187.19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534,045,771.01 元 。 其 中 : 计 入 注 册 资 本 54,187,188 元 ,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479,858,583.01 元。
    本次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或者以资产支付,认股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
    2016 年 10 月 14 日,本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办理完毕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托管及股份限售手续。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
规性的结论意见
    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
论意见
    (1)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
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募集资金数量符合发行人相关董事会决议、股
东大会决议和《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资格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发行人 2015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
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本次发行对象中上海小村汉宏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
瑞丰林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上海坤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已履行了私
募投资基金的相关登记备案手续,西藏泓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上海瞩望投资管
理中心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的相关登记备案手续;本次
认购资金的来源为自有或依法筹集的资金,不包括任何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产品。
       2、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
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募集资金数量符合发行人相关董事会决议、股
东大会决议和《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资格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发行人 2015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
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本次发行对象中上海小村汉宏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
瑞丰林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上海坤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已履行了私
募投资基金的相关登记备案手续,西藏泓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上海瞩望投资管
理中心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的相关登记备案手续;本次
认购资金的来源为自有或依法筹集的资金,不包括任何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产品。
       二、发行结果及发行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54,187,188 股,未超过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上限
54,187,188 股。发行对象总数为 8 名,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11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认
购数量和认购金额情况如下:
                              认购数量      认购金额        限售期
序号          认购对象                                                 预计上市时间
                                (股)          (元)            (月)
         西藏泓杉科技发展有
 1                             9,852,216    99,999,992.40       36   2019 年 10 月 14 日
         限公司
         上海小村汉宏创业投
 2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15,763,546   159,999,991.90       36   2019 年 10 月 14 日
         伙)
         上海瞩望投资管理中
 3                             7,881,772    79,999,985.80       36   2019 年 10 月 14 日
         心
         深圳市瑞丰林投资管
 4                             4,926,108    49,999,996.20       36   2019 年 10 月 14 日
         理中心(有限合伙)
                                  认购数量       认购金额       限售期
序号          认购对象                                                     预计上市时间
                                    (股)           (元)           (月)
         上海坤儒投资中心(有
 5                                 3,940,887    40,000,003.05       36   2019 年 10 月 14 日
         限合伙)
 6       倪正东                    4,926,108    49,999,996.20       36   2019 年 10 月 14 日
 7       曹国熊                    4,926,108    49,999,996.20       36   2019 年 10 月 14 日
 8       谢世煌                    1,970,443    19,999,996.45       36   2019 年 10 月 14 日
             合计                 54,187,188   549,999,958.20

       (二)发行对象情况
       1、西藏泓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拉萨市金珠路 158 号阳光新城 B1-1-501 号
       法定代表人:      罗祖亮
       注册资金:        2,000 万元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能源环保、智能系统、网络技术领域内的
                         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投资及管理;智能
                         系统设备、机电设备的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上述经
                         营范围中,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
                         经批准的,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
       2. 上海小村汉宏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泥城镇新城路 2 号 24 幢 4309 室
       法定代表人:      冯华伟
       经营范围:        创业投资、实业投资、投资咨询(除经纪)。
       3. 上海瞩望投资管理中心
       企业性质:        个人独资企业
       注册地址:        上海市金山区卫昌路 293 号 2 幢 6772 室
       投资人:          叶夏芝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除金融、证券等国家专项审批项目),商务信息
                         咨询、商务咨询、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投资管理咨
                         询(除经纪),公关活动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企业营销策
                         划。
4. 深圳市瑞丰林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 10 号田厦国际中心 A 座 35 楼 08-10
               号
法定代表人:   吴勇
经营范围:     投资兴办实业;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对未上市企业进行
               股权投资;开股权投资和企业上市咨询业务。
5. 上海坤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上海市奉贤区金齐路 868 号 1337 室
法定代表人:   姜自成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投资信息资讯(除经纪)、实业投资、企业管理咨
               询、商务信息咨询、财务咨询(不得从事代理记账)。【依
               法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 倪正东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43242619740424****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诚品建筑小区
7. 曹国熊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3060219730704****
住所:         杭州市西湖区文锦苑
8. 谢世煌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3032519700716****
住所:         杭州市上城区金色海岸住宅区
       (三)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对象中的西藏泓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泓杉”)系公
司控股股东,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其他发行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
      2015 年 7 月 10 日,本公司收购控股股东西藏泓杉持有的江苏阳澄湖大闸蟹
股份有限公司 40.24%的股份,收购价格为 18,567,905.06 元。收购完成后,本公
司持有江苏阳澄湖大闸蟹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共计 88.36%。
       (五)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交易的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变化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前(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
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西藏泓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94,778,995           22.19
 2       白剑                                             6,900,118            1.6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生加银研究           2,924,700            0.68
 3
         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北京鼎萨投资有限公司-鼎萨价值精选 2 期私        2,599,800            0.61
 4
         募证券投资基金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鲲鹏 1 号单一资金信        2,552,800            0.60
 5
         托
         广发证券-工行-广发金管家法宝量化多策           2,471,950            0.58
 6
         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高端制造灵活           2,399,786            0.56
 7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锐进 12 期         2,034,373            0.48
 8
         鼎萨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9       戴晖                                             1,989,050            0.4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盛世精选           1,819,901            0.43
 10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截至股份登记日)
                                                    持股数量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
 1       西藏泓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04,631,211            21.74
 2       上海小村汉宏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763,546            3.28
 3       上海瞩望投资管理中心                          7,881,772            1.64
 4       白剑                                          5,642,951            1.17
 5       曹国熊                                        4,936,108            1.03
 6       倪正东                                        4,926,108            1.02
 7       深圳市瑞丰林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4,926,108            1.02
 8       上海坤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940,887            0.82
         北京鼎萨投资有限公司-鼎萨价值精选 2 期
 9                                                     2,599,800            0.54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鲲鹏 1 号单一资金
 10                                                    2,552,800            0.53
         信托
      注: 曹国熊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增持 4,926,108 股,其余股份为其在二级市场增
持的股份。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将由 427,050,000 股增加至 481,237,188 股。由于本次
发行后,西藏泓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仍为公司控股股东,罗祖亮仍为公司实际控
制人,因此本次发行没有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份类别
                   持股数量(股) 占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股) 占股本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0               0     54,187,188            11.26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27,050,000            100    427,050,000            88.74
      股份总额        427,050,000            100    481,237,188             100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对公司业务与收入结构的影响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完成,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将相应增加,资产负债率将
下降,公司的资本结构、财务状况将得到改善,财务风险将降低,公司抗风险能
力将得到提高。
      (二)本次发行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及偿还银行借款,其中补充流动资金 12,509.58 万元,偿还银行借款 40,895 万元,
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
理结构。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次发行不会
对公司现有法人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继续加强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
构,同时,股东基础的扩大和股东结构的改善,有利于公司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
       (四) 本次发行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将不会对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直接影响,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六、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出具专业意见的中介机构情况
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宫少林
保荐代表人             王森鹤、李昕遥
项目组成员             徐磊、李涛
项目协办人             杨斐斐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楼
电话                   0755-82943666
传真                   0755-82943121
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胡咏华、吴卫星
签字注册会计师         冯毅、孔庆华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学院国际大厦 1504 室
电话                   010-82330558
传真                   010-82327669
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丁少波
签字律师               李荣、蔡华锋
办公地址               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359 号佳天国际 A 座 17 层
电话                   0731-82953798
传真                   0731-82953779
验资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胡咏华、吴卫星
签字注册会计师         冯毅、孔庆华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学院国际大厦 1504 室
电话                   010-82330558
传真                   010-82327669
    七、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72 号);
    (二)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资金验资报告大信验字
[2016]第 29-00008 号;
    (三)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16]第 29-00009 号;
    (四)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
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六)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
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核查意见;
    (七)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的全部发行申报材料;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文件。


    特此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0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