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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湖股份: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事项的进展公告2018-02-24  

						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9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 12 月 22 日召
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大湖股份关于<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的议案。并于 2017 年 12 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2018 年 1 月 3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大湖水殖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023 号)(简称“《问询
函》”),要求公司在 2018 年 1 月 11 日之前,针对《问询函》所述问题
对预案做相应补充,书面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并进
行披露。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中介机构及相关方按照要求逐
项认真准备答复工作,鉴于《问询函》涉及的部分事项需要进一步补
充和完善,故无法在 2018 年 1 月 11 日前完成回复工作,公司申请延
期回复《问询函》。因此,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1 日、2018 年 1 月 19
日、2018 年 1 月 26 日、2018 年 2 月 2 日、2 月 9 日向上海证券交易
所申请延期回复并公告(公告编号:2018-002、2018-005、2018-006、
2018-007、2018-008)。
    2018 年 1 月 18 日,公司已根据《问询函》要求,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大厅召开了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并披露了媒体说明会
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4)。
    截至本公告日,中介机构及相关方对《问询函》涉及的部分问题
仍在进行进一步完善,故公司再次申请延期回复。延期回复《问询函》
期间,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公司将协调组织相关各方推进《问询函》
回复工作,抓紧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补充和完善,争取
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回复文件,待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
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公司股票复牌。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将根据进展情
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
以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