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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首旅酒店: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18-08-30  

						股票代码:600258            股票简称:首旅酒店              编号:临 2018-027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2016 修订)》(证监会公告[2016]22 号)、《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 修
订)》(证监会公告[2016]23 号)、《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具
体修订情况如下:
           原章程条款                               拟修订后条款
    1.1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            1.1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中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 《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
章程。                            《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1.6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6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1,574.2752 万元。                97,889.1302万元。
                                          1.12 公司依照《宪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工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民
    无                            主管理。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
                                  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公司为工会组织提供
                                  必要的活动条件。
    3.1.5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3.1.5 公司股份总数为 97,889.1302 万

                                      1
81,574.2752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股,全部为普通股。

                                          第五章 党的委员会

                                              第一节      机构设置
                                       5.1.1 公司根据《党章》规定,设立中
                                 国共产党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委”)和中国
                                 共产党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纪委”)。
                                       5.1.2 公司党委和公司纪委的书记、副
                                 书记、委员的职数按上级党组织批复设置,
                                 并按照《党章》等有关规定选举或任命产生。
                                       5.1.3 公司党委设立党的工作机构,公
                                 司纪委设立纪检监察工作机构,同时设工
                                 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
    无(增加一章作为第五章,之
                                       5.1.4 党组织机构设置及其人员编制
后章节相应调整编号)
                                 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
                                 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

                                        第二节         公司党委职权
                                       公司党委依据《党章》等党内法规履行
                                 的职权包括:
                                       5.2.1 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加强党的思
                                 想、政治、组织领导,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
                                 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
                                       5.2.2 研究讨论公司重大事项并提出
                                 意见建议。

                                       5.2.3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
                                 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
                                 使用人权相结合。公司党委可向董事会、总

                                   2
                                  经理办公会推荐提名人选,或者对董事会或
                                  总经理办公会提名的人选提出意见建议。
                                        5.2.4 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
                                  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统战
                                  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群团
                                  工作和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党风廉政建设,
                                  支持公司纪委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5.2.5 开展党的自身建设工作,研究其
                                  它应由公司党委决定的事项。
                                        6.2.10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长应当
    5.2.10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
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10 日内, 自接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集和主持临时董
                               事会会议:
召集和主持临时董事会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1/3 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二)1/3 以上董事联名提议
                                        (三)监事会提议时;
时;
                                        (四)总经理提议时;
    (三)监事会提议时;
                                        (五)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股东提议
    (四)总经理提议时;
   (五)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股 时;
                                        (六)本章程规定应当召集董事会会议
东提议时;
    (六)本章程规定应当召集董 的其他情形;
                                   (七)公司党委提议时。
事会会议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方
    董事会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的通知方式为:书面通知(包括信 式为:书面通知(包括信函、电子邮件、传
函、电子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 真或专人送达)。通知期限为:召开前 3 天。
通知期限为:召开前 3 天。

                                        6.2.20 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时,应
    无
                                  事先征求公司党委的意见。

                                        7.14 高级管理人员决定公司重大问题
    无
                                  时,应事先征求公司党委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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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交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本事项为特别议案,将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且需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 2/3 以上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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