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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首旅酒店: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增资首旅集团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的意见2019-03-23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增资首旅集团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的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北京首旅酒
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
对公司与控股股东首旅集团及关联方共同增资首旅集团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对首旅集团财务公司增资项目的事前审核独立意见

    我们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阅读了该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文件。

    首旅集团财务公司的增资项目可以很好地支撑其自身未来资产规模扩大及

业务的快速发展,可以进一步增强该公司资本实力和抵御金融风险能力,为首旅

集团的成员单位提供更多的贷款、资金支持和更为丰富高效的金融服务,深度推

进产融结合,更有效地发挥金融支持实体的经济作用。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首旅集团财务公司本次增资事项出具了专项审计报告,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增资事项出具了专项评估报告。

    公司参与本次首旅集团财务公司的增资项目有利于未来公司拓展酒店主业

时享受到高效、快速的金融服务。因此我们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二、对本次增资的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1、我们认为该项关联交易符合有关上市规则与法律法规的规定。
    2、该关联交易事项经依法召开的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亦回避表决,其审
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本次交易行为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自愿、诚信的原则。
    4、本次交易行为符合本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参与本次首旅集团财务公司增


                                   1
资事项。


   独立董事:韩青、梅慎实、姚志斌、朱剑岷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3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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