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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晟有色: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的公告2014-10-30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 2014-084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概述
    财政部在 2014 年陆续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
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
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并新颁布了
《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
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新
颁布和修订的会计准则自 2014 年 7 月 1 日开始实施。
    2014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
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执行新颁布和修订的会计
准则对合并报表期初数进行调整的议案》。
    公司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被
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
价、 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调整到“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项目下核算,该调整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总资产、净资产和留存
收益及利润表项目没有影响,仅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个别资产项目
之间进行调整。对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据的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调整前 2013 年 12    根据会计准        调整后 2013 年 12
会计报表项目
                      月 31 日余额       则调整金额          月 31 日余额
长期股权投资           75,821,471.74    -2,717,552.40         73,103,919.3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5,415,052.25     2,717,552.40         18,132,604.65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1、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是根据
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
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
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
财务信息调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
调整。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是根据财政
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