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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晟有色:关于召开201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4-12-16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 2014-097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日期:2014年12月31日

     股权登记日:2014年12月24日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股权登记日:2014 年 12 月 24 日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 年 12 月 31 日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 年 12 月 31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 157 号保利中汇

大厦 A 幢 32 楼会议室。

    5、会议的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
                                  1
重复投票。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请参见附件 1)。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拆借资金《变更协议》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股权登记日:2014 年 12 月 24 日

    1、截止 2014 年 12 月 24 日下午 15 点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该等股东均有权

参加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该等股东可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登记方法

    1、参会手续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应持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或授权委托书(如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见附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参加会议;

    (2)拟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

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

托人证券账户卡参加会议。

    (3)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下午 15:00 前进入会场并提供相关证件,召集人和律师依据证券登

记结算机构提供的股东名册共同对股东资格的合法性进行验证,并登
                               2
记股东姓名或名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

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

议登记终止。会议主持人在表决前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

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以会议登记为准。

       2、股东或股东代表可以进行参会登记,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

法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必备条件。参会登记办法如下: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应持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或授权委托书(如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见附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参会登记手

续;
       (2)拟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

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

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参会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
登记。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登记时间:2014 年 12 月 29-30 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5 时至 17 时。

        3、网络投票登记注意事项: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公司股东大会网

络投票的,应在股权登记日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网

络有限公司报送用于网络投票的股东账户;公司其他股东利用交易系

统可以直接进行网络投票,不需要提前进行参会登记。
        (五)其他事项
        1、与会者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欢迎中小股东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联系公司,发表对
                                   3
公司本次议案的意见。
     3、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 157 号保利中汇大厦 A 幢 31
楼广晟有色证券部
     联 系 人:王    东    王俊杰
     联系电话:020-87226381、0898-68587830
     传    真:020-87649987
     电子信箱:gsys87226381@163.com


     附件:1.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五日




                               4
  附件一: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网络投票的时间:
         2014年12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总提案个数:2个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表决议案数量                  投票股东

         738259               广晟投票                2                     A股股东

         2、表决议案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表决                                                 申报
                      内容               申报代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价格

  1       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2项提案       738259     99.00元          1股     2股      3股

         (2)分项表决方法:
         如需对各事项进行分项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申报
表决                                                申报
                           内容                                价格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代码
                                                              (元)

  1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738259     1.00     1股     2股     3股

         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拆借资金《变更协
  2                                                738259     2.00     1股     2股     3股
         议》的议案

          (3)在“申报股数”项填写表决意见
              表决议案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5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投票举例
         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在“申报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申报价格,99.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一,以此类

 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例如,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

 司 A 股股票的投资者,对“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投

 票表决如下:
买卖方向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代表意向

  买入        738259       广晟投票       1.00 元      1股       同意

  买入        738259       广晟投票       1.00 元      2股       反对

  买入        738259       广晟投票       1.00 元      3股       弃权

         3、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
 权,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
 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投票不能撤单。
         (3)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
 计。




                                      6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14
年12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
决权。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委托人对会议审议议案表决意向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划
“√”):
                                                           表决议案
  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一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拆借资金《变更协议》
 议案二
           的议案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