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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晟有色: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2016-11-29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16-094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名称:大埔县新诚基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诚基
   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其 90%股份)、翁源红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红岭公司”,公司持有其 90%股份),均为广晟有色
   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增资金额:公司以募集资金 153,095,150 元人民币对新诚基公司
   增资,公司以募集资金 27,373,500 元对红岭公司增资。


    一、使用募集资金增资的概述
    (一)使用募集资金增资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804 号)核准,同意
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42,803,028 股新股。本次公司实际发行
39,679,645 股 , 发 行 价 格 为 34.15 元 /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1,355,059,967.85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21,459,517.85 元(含税)
后,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333,600,450.00 元。截至 2016
年 10 月 27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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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喜验字[2016]第 0407 号)审
验确认。
       经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26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计划全部用于大埔新诚基矿山扩界项目、红岭矿业
探矿项目、公司研发基地建设项目及偿还银行贷款。公司控股子新诚
基公司及红岭公司分别作为“大埔新诚基矿山扩界项目”及“红岭矿
业探矿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拟通过向新诚基公司及红岭公司增资
方式投入相应募集资金。
       考虑到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333,600,450 元,无法按照原发行方案的项目资金需求投入募集资
金,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相应缩减“大埔新诚基矿山扩界项
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其他项目投入金额保持不变。缩减后募集
资金投入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原发行方案拟投   本次拟投入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入募集资金         资金
 1       大埔新诚基矿山扩界项目    17,549.47      17,549.47       15,309.515
 2         红岭矿业探矿项目        2,737.35       2,737.35         2,737.35
 3        公司研发基地建设项目     15,364.71      15,313.18        15,313.18
 4           偿还银行贷款         100,000.00     100,000.00       100,000.00
                 合计             135,651.53     135,600.00       133,360.05

       鉴于此,公司以募集资金 153,095,150 元对新诚基公司增资,且
新诚基公司其他股东广东富远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放弃同比例
增资,同意公司进行单方增资。根据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
具的新诚基公司资产评估报告,新诚基公司经评估后的净资产值为
36,340,600 元,公司以该价格对新诚基公司单方面增资 153,095,150
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 2,527,671 元,增加资本公积 150,567,479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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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公司拟以募集资金 27,373,500 元对红岭公司增资,且红岭
 公司其他股东韶关市天晟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放弃同比例增资,同意公
 司进行单方增资。根据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红岭公司
 资产评估报告,红岭公司经评估后的净资产值为 32,166,700 元,公
 司以该价格对红岭公司单方面增资 27,373,500 元,其中增加注册资
 本 1,276,483 元,增加资本公积 26,097,017 元。
         本次增资前后,新诚基公司及红岭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增资前认      增资前持    增资后认      增资后持
目标公
                    股东名称                    缴金额        股比例      缴金额        股比例
  司
                                               (万元)       (%)      (万元)       (%)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54          90.00    306.7671         98.08
新诚基
          广东富远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6       10.00             6        1.92
 公司
                       合计                          60           100     312.7671          100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135          90.00    262.6483         94.60
 红岭
            韶关市天晟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15          10.00         15           5.40
 公司
                       合计                         150           100     277.6483          100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一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因此本次增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一)大埔县新诚基工贸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住所:大埔县湖寮镇财政路 3 号(会计培训站第三、四楼;仅作
 办公场所使用)
         法定代表人:丁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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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60 万元
    成立日期:2006 年 9 月 12 日
    经营范围:稀土矿产品开采;稀土矿产品收购、销售;矿产品、
稀土矿原辅材料、农副产品(木柴、鲁草、毛竹等)收购、销售等。
    2、财务状况
    截至 2015 年末,新诚基公司总资产 6,596.34 万元,总负债
3,376.83 万元,净资产 3,219.51 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3,402.22
万元,净利润-159.66 万元。
    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总资产 11,683.90 万元,总负债 8,926.86,
净资产 2,757.04 万元,2016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1,804.62,净利
润-458.57 万元。
    (二)翁源红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住所:翁源县江尾镇红岭(有色金属离退休工作站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易金武
    注册资本:150 万元
    成立日期:2005 年 3 月 15 日
    经营范围:钨矿开采;钨矿及副产矿产品销售;矿山机械维修。
    2、财务状况
    截至 2015 年末,红岭公司总资产 7500.39 万元,总负债 7056.46
万元,净资产 443.93 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2397.45 万元,净利
润-993.54 万元。
    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总资产 9109.34 万元,总负债 8217.08
万元,净资产 892.26 万元,2016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1111.37 万
元,净利润-691.13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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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新诚基公司增资协议
    甲方: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广东富远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新诚基公司
    1、甲方认缴的目标公司增资款,由甲方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的资金投入。
    2、甲方、乙方以及目标公司同意前述增资款由目标公司专项用
于大埔新诚基矿山扩界项目。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目标公司不得用于
其他用途。目标公司对增资款的使用必须遵守甲方的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广晟有色金属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
约定,接受甲方及相关方的监管。
    3、乙方同意放弃对目标公司新增注册资本认缴出资的优先权,
同意甲方对目标公司进行增资。
    (二)红岭公司增资协议
    甲方: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韶关市天晟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红岭公司
    1、甲方认缴的目标公司增资款,由甲方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的资金投入。
    2、甲方、乙方以及目标公司同意前述增资款由目标公司专项用
于红岭矿业扩界项目。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目标公司不得用于其他用
途。目标公司对增资款的使用必须遵守甲方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遵
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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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约定,
接受甲方及相关方的监管。
       3、乙方同意放弃对目标公司新增注册资本认缴出资的优先权,
同意甲方对目标公司进行增资。
       四、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对
控股子公司新诚基公司及红岭公司进行增资是基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方案中关于募集资金安排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推
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及表决《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
议案》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大埔县新诚基工贸有限公司、翁
源红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符合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投
资安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
设进度,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上述增资事
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3.大埔县新诚基工贸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书;
       4.翁源红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6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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