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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晟有色:第七届监事会2017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0-31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 2017-048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 2017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有色”或“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 2017 年第五次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30 日以现场结合通
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10 月 20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
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 5 名,实际出席监事 5 名。会议由监事会
主席赵学超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编制审议程序
进行了全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
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如实地反映了公司
本期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3、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无
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和监事保证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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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 2017-049”)。
    公司监事会审议意见:公司本次变更调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
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
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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