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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晟有色: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2018-10-31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 2018-045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项目名称:大埔新诚基矿山扩界项目
     新项目名称: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变更剩余募集资金金额:99,383,992.61元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有色”或“公司”)
于2018年10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大埔新诚基矿山扩界项
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99,383,992.61元(最终金额以转账日专户
余额为准)用途变更为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18 年前三季度,受市场低迷影响,公司经营业绩不佳,实现
营业收入 159,068.43 万元,同比减少 60.3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净利润-13,521.26 万元,同比减少 1,752.23%;实现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545.24 万元,同比减少 3,227.51%,公司目前
面临较大经营压力。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大埔新诚基矿山扩界项
目”计划投入资金 153,095,150.00 元,但因部分矿区土地租赁受阻
等问题导致实施进度缓慢,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已累计使用募集资


                               1
金 54,308,130.37 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 98,787,019.63 元尚未使用。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现拟将“大
埔新诚基矿山扩界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 99,383,992.61 元(最
终金额以转账日专户余额为准)用途变更为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
金,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进而改善现金流状况,减轻公司财
务负担。
    上述变更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募集资金募集和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804号)核准,公司向
投 资 者 非 公 开 发 行 不 超 过 42,803,028 股 新 股 , 公 司 实 际 发 行
39,679,645 股 , 发 行 价 格 为 34.15 元 /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1,355,059,967.85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21,459,517.85元(含税)
后,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333,600,450.00元。
    2017年9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五次会议及2017年10
月30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募集
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终止研发基地建设项目,将该项目所募集资
金15,447.2036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变更为偿还银
行贷款。经过上述调整后,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投资金额
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截至目前累计
        承诺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总额            投入金额
        偿还银行贷款            100,000.00     115,313.18       115,313.18
   大埔新诚基矿山扩界项目        15,309.52      15,309.52         5,430.81
      红岭矿业探矿项目            2,737.35       2,737.35         2,596.15
    公司研发基地建设项目         15,313.18           0.00             0.00
           合计                 133,360.05     133,360.05       123,340.15


                                    2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133,360.05万元,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21,943.91万元。2018年1—9月使用募集资金1,396.24万元,截至
2018年9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123,340.15万元,占募集资
金净额的92.49%。
       截 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 , 公 司 各 募 集 资 金 账 户 余 额 合 计 为
101,800,858.04元,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18年 9月 30    2018年9月 30日
开户
                银行账号        日募集资金账户   尚未使用募集资      差异说明
银行
                                    余额             金余额
交通    441167421018800033834    99,383,992.61    98,787,019.63   利息收入扣除手
银行                                                              续费
广州
天河
北支
行
光大      38610188000570316       2,416,865.43     1,411,992.80   利息收入扣除手
银行                                                              续费,及中信银
广州                                                              行广州花城支行
分行                                                              和平安银行广州
                                                                  中石化大厦支行
                                                                  募集资金专户中
                                                                  募集资金存放结
                                                                  息净额转存
合计                            101,800,858.04   100,199,012.43

       三、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
       本次拟变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大埔新诚基矿山扩界项目”,
实施主体为大埔广晟稀土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埔稀土)。大
埔县五丰稀土矿原矿区经过历年开采已接近采完,为进一步对矿区的
稀土资源进行深入开发,大埔稀土根据国土资源部出具的《国土资源
部划定矿区范围批复》(国土资矿划字[2011]15号),重新核定并扩
大矿区面积及资源储量,划定开采范围,并已获得编号为


                                        3
C4400002009045120010955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2015年6月3日至
2025年6月3日。
     “大埔新诚基矿山扩界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15,309.52万元,
占实际募集资金总额的11.48%,其中建设投资14696.74万元,铺底流
动资金612.78万元。公司已通过增资大埔稀土方式投入募集资金。项
目矿山总体服务年限预计10年,其中建设期0.5年,生产期8.5年,恢
复治理期1年。
     (二)实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9月30日,“大埔新诚基矿山扩界项目”募集资金使用
总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名   拟使用募集资金                        尚未使用募集资   募集资金专户余    差异
                          已使用募集资金
  称         投资额                                金余额             额          原因
大埔新
                                                                                 差异为
诚基矿
         153,095,150.00   54,308,119.44        98,787,019.63    99,383,992.61    资金存
山扩界
                                                                                 放结息
项目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租山租地进展不及预期
     矿山扩界范围内租山租地进展受阻。大埔稀土目前已经完成扩界
范围内部分土地租赁,但由于部分村民协调工作难度较大,导致大埔
稀土未能如期完成全部土地租赁,现采取分批、分期租山租地模式进
行生产。现阶段,大埔稀土暂不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募投项目建设,
短期内暂无大笔开支。后续大埔稀土拟分期推进矿区土地租用及开
发,待矿区土地租用完成,再使用自有资金完善生产设施设备,亦将
根据矿山生产建设需要按期拨付缴纳相关费用。
     (二)改善公司现金流,降低资产负债率
     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有息负债共155,145.90万元,其中一
年内到期的有息负债较期初增加20,775.36万元,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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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37%,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2018年前三季度财务费用为
5,426.66万元,利息支出较大。同时,2018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额-18,545.24万元,生产运营资金较为紧张。
    五、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大埔新诚基矿山扩界项目”
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99,383,992.61元(最终金额以转账日专户余额
为准)用途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进而改善公司现金流状况,
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的变更是基于公司项目实
施中的实际情况等因素做出的审慎决定,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改
善现金流状况,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将全
部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改
善现金流状况,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因此,一致同意本次变
更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
公司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现金流状况,满足公司日常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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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需要,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将该议案
提交股东大会审核。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广晟有色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系基于公司自身实际情况,
经公司研究论证后的决策,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已
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均已发表明确同意意
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荐机构对广晟有色本次变更募集资金
用途的事项无异议,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宜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第七届监事会 2018 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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