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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晟有色:关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延期暨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2019-04-12  

						证券代码:600259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公告编号:2019-022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延期暨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2. 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 年 4 月 19 日

3. 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259        广晟有色             2019/4/12



二、     股东大会延期召开及增加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公司已于 2019 年 3 月 30 日公告了《关于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临 2019-017)。现持有 42.87%股份的股东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广晟公司”)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考虑会议

工作安排等原因,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决定将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延期至 2019

年 4 月 23 日召开,同时,公司董事会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

决定增加临时提案,具体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广晟公司(截至 2019 年 4 月 10 日持有公司 42.87%的股份)

以书面形式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提议增加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补选非职工监事的

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一并审议,议案内容为:
推荐徐静、丘旭明、江萍为广晟有色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徐静、丘

旭明、江萍个人简历见附件 2。

    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广晟公司持有公司 42.87%股份,具备《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的提案资格,提案程序合法,具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且该提案属于公

司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因此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三、   除了上述补充事项外,于 2019 年 3 月 30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

   不变。

四、   补充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9 年 4 月 23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保利中汇广场 A 栋 32 楼公司会议室

2.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9 年 4 月 23 日

                      至 2019 年 4 月 2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3.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       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       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       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5       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       关于公司 2019 年担保计划的议案                        √
7       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8.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独立董事(1)人
8.01    关于增补郭勇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9.00    关于补选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应选监事(3)人
9.01    关于补选徐静为公司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
9.02    关于补选丘旭明为公司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
9.03    关于补选江萍为公司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 1-8 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四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 2019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19 年 3 月 3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5、6、7、8、9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2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 徐静、丘旭明、江萍个人简历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9 年 4 月 23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         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关于公司 2019 年担保计划的议案

 7         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8.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8.01     关于增补郭勇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9.00     关于补选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
  9.01     关于补选徐静为公司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9.02     关于补选丘旭明为公司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9.03     关于补选江萍为公司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附件 2:徐静、丘旭明、江萍个人简历


    1、徐静,女,汉族,1974 年 12 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任南方
医科大学党委组织部干事、团委主任科员,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团委书记,广
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副部长、办公室副主任。现任广晟有色金
属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截至目前,徐静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丘旭明,男,汉族,1983 年 1 月出生,中共党员,双学士,工商管理硕
士。曾任深圳市民生东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专员,深圳市青鹏集团有限公司(省
政府办公厅驻外办事处)秘书,广晟生态城公司筹备组收地用地小组副组长、广
晟生态城公司经营部副部长,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审计监事会工作部监
事。现任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委巡察办副主任,兼任广东省稀土产业
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华建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和
广东省广晟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丘旭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江萍,女,汉族,1990 年 7 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政
学专业经济学学士,曾任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计财部助理主管,现
任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委巡察办助理主管。
    截至目前,江萍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