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广晟有色: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9-06-22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19-036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
东广晟有色金属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进出口公司”)拟向广
东省广晟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置业”)转让位于广州

市荔湾区环翠北路 23 号首层、25 号二层,建筑面积共 3534.08 平方
米的自有房产,该房地产按整套出售并计价,总金额人民币 5,100 万
元整。
    广晟置业系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全资

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及

子公司与广晟置业之间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六次会
议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进
出口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伟东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本次关
联交易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省广晟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721186482R

    法定代表人:江金星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明月一路 9 号广州凯旋华美达大
              酒店 24、25 楼

    注册资本:80,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置业投资与资产管理,资本运营;物业租赁,物业管理;
              商务咨询,电子商务。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的类别:出售资产
    2、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环翠北路 23 号首
层及 25 号二层的自有房产,建筑面积分别为 1654.12 平方米、1879.96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截止日期为 2035 年 7 月 11 日。
    3、进出口公司于 2012 年 6 月 11 日取得房产证,房产账面原值
为 1093.85 万元,账面净值为 651.3 万元。
    4、交易标的的权属情况:进出口公司将上述房产于前期抵押给
银行贷款,进出口公司正通过置换抵押物或提前还贷解除抵押。也不
存在查封情况。
    四、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进出口公司聘请的深圳市融泽源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
公司为进出口公司拟转让的房产进行价值评估。根据《房地产估价报
                               2
告》(粤深融资评字(2019)第 050223 号),评估机构采用比较法
与收益法对房地产的价值进行了资产评估,最终确定该房地产于评估

基准日 2019 年 5 月 23 日的评估总值为 50,997,380 元(大写:人民
币伍仟零玖拾玖万柒仟叁佰捌拾元整)。
    双方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参考上述评估价格,协商确定房

产交易价格为 5,100 万元。
    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 合同主体

    出卖人:广东广晟有色金属进出口有限公司
    买受人:广东省广晟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 本次转让价格
    本次交易房产建筑面积为 3534.08 平方米,总价款为 5,100 万元
(不包括买受人为取得该商品房所有权和正常使用该商品房还需缴
纳的其他一应费用)。
    (三) 付款方式及期限
    本次交易采用自行交割的方式交割房款。买受人应在本合同生效
之日起叁日内,向出卖人支付房款 4,590 万元,买受人应在上述房屋

的产权过户登记在买受人名下之日起叁日内,向出卖人支付房款 510
万元。
    (四) 房屋交付
    1、买卖双方定于卖方收齐房款的当天正式交付标的房产。
    2、买卖双方应在房地产正式交付使用前,交清该房地产在收楼
前发生的所有欠款及费用(如银行贷款、欠税款、债务及水电、煤气、




                               3
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管理费等费用)。买卖双方保证在交易后买
方无须对上述卖方欠款及应付费用负责。

    (五) 违约责任
    各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者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应当根据有关
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交易不成的违约责任
    1、出卖人不按合同约定将该房地产出售给买受人的,应当向买
受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该房地产成交价的 10%,并退回买受人已

付的全部费用。
    2、买受人不按合同约定买入该房地产的,应当向出卖人支付违
约金,违约金为该房地产成交价的 10%。
    (六)生效条款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时成立,须经上级公司审批后生效。
    六、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公司出售房产未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本次出售
房产完成后,不会产生新的同业竞争。
    七、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盘活存量资产,加速资金回笼,实现资产增值收

益,促进企业聚焦发展主业,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
公司的发展。公司出售上述房产后预计将增加公司当期净利润约
2370.4 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在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之前,已经取得了
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四位独立董事认可并同意将上述议案
列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六次会议议程。
                               4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经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进出口公司出售房产暨

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
易,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
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

人形成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
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本次出售房产暨关联交易事项。
    九、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六次会议决议、第七届监事会 2019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该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深圳市融泽源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房
地产估价报告》(粤深融资评字(2019)第 050223 号);
    4、进出口公司与广晟置业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