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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乐科技: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2017-08-09  

						证券代码:600260              证券简称:凯乐科技           编号:临 2017-058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乐科技”)于 2017
年 8 月 8 日召开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
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概述
      (一)实际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64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
司非公开发行 42,100,875 股的普通股(A 股)股票,每股价格人民币 23.99 元,
募集资金总额 1,009,999,991.25 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18,189,999.83 元(含
增值税 1,029,622.64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991,809,991.42 元,已由申万
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15 日缴存公司在浦发银行武汉支
行开设的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账户 70160078801900000002 账号内,减除
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0,388,171.88 元(含增值税 588,009.74 元),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982,096,055.69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中天运[2017]验字第 90054
号)。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和募集资金存管银
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止 2017 年 8 月 7 日,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单位:万元
                                          投资         拟使用         已使用
 序号              项目名称
                                          总额       募集资金额         金额
         量子通信技术数据链产品产业
  1                                     61,805.00      43,805.00   10,466.633392
         化项目
  2      自主可控计算平台产业化项目     28,006.00      12,406.00               0
         增资上海凡卓,用于智能指控终
  3                                     30,080.40      12,535.80               0
         端及平台建设项目
  4   偿还金融机构债务              30,256.80    29,462.90       29,462.90
合 计                              150,148.20    98,209.70   39,929.533392

    (三)本次拟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情况
    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量子通信技术数据链产品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
由凯乐科技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凯乐量子通信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凯乐光电”),除此变更外,原项目技术方案、项目效益分析等其他内容不变。
    该公司设立于 2004 年 9 月 24 日,法定代表人朱弟雄,注册资本 16000 万人
民币;注册地位于荆州市荆州开发区东方大道;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通信硅芯
管、塑料型材及管材、通信用室内外光(纤)缆、电缆产品及电子元器件、土工
合成材料;电子产品、通讯和通信设备、特种设备、量子通信技术数据链产品、
VPX 自主可控计算平台、CPCI 自主可控计算平台、计算机软硬件、星状网络数据
链接收机、发射机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涉及许可经营项目,
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二、关于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具体原因
    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及组织架构调整,凯乐科技经营管理活动日益单
元化和精细化,其中公司全资子公司凯乐光电在星状网络数据链通信机方面已经
积累了多项软硬件专有技术和较丰富的大规模通信数据链产品制造生产管理经
验。由凯乐光电实施募投项目“量子通信技术数据链产品产业化项目”,有利于
公司提高管理效率,对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将产生积极影响。
    因此,公司将募投项目“量子通信技术数据链产品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
由公司变更为凯乐光电。


    三、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决策程序
    2017 年 8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
方可实施。


    四、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对公司的影响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募投项目进展情况,本次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变更,
有利于公司提高管理效率,推动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五、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风险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不会影响募
投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公司将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
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与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量子通信技术数据链产品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的
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量子通信技术数据链产品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变
更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量子通信技术数据链产品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
的变更,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经营管理水平,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
建设内容,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变更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同意本次募投
项目实施主体,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凯乐科技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经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除
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外,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凯乐科技本次拟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符合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