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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乐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2018-08-23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
              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和
《关于向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湖北凯乐科技股份
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及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相关事项(以下简称“本次股票授予”)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核查意见
    鉴于公司以总股本 708,848,52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 1.00 元(含税)的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18 年 7 月 25 日实施完毕,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
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
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公司董事会将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
予数量做相应的调整。根据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授
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5.52 元/股
    公司本次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公司
章程》和《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
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关于向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核
查意见
    1、本次拟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
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被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符合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2、公司和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
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所述,监事会一致同意对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且认为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条件已经
成就,一致同意公司确定 2018 年 8 月 22 日为本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的授予日,以
15.52 元/股的价格向 196 名激励对象授予 1538.4 万股限制性股票。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