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照明:关于受让厦门阳光恩耐照明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9-07-23
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公告编号:临 2019-024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厦门阳光恩耐照明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受让金寨鹭创持有厦门阳光股权的 5.00%部分,受让价格为
5,447.75 万元。上述股权受让完成后,公司持有厦门阳光的股权比例为 100.00%,
金寨鹭创不再持有厦门阳光的股权。
过去 12 个月内,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未与同一关联人金寨鹭创发生
关联交易,公司未与不同关联人进行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厦门阳光恩耐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阳光”)系浙江阳光照明电器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 31,579 万元
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 3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95.00%;金寨鹭创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寨鹭创”)出资 1,579 万元,占注册资
本的 5.00%。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公司拟受让金寨鹭创持有厦门阳光股权的
5.00%部分,上述股权受让完成后,公司持有厦门阳光的股权比例为 100.00%,
金寨鹭创不再持有厦门阳光的股权。
以厦门阳光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108,954.98 万元为依据,
确认股权受让价格为 5,447.75 万元。具体受让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出 注册资本出资 股权受让后注 股权受让后注册资
序号 姓名
资额 比例 册资本出资额 本出资比例
1 金寨鹭创 1,579万元 5.00% / /
2 本公司 30,000 万元 95.00% 31,579 万元 100.00%
合计 31,579 万元 100.00% 31,579 万元 100.00%
作为厦门阳光管理层持股平台,金寨鹭创持有厦门阳光 5.00%的股权,根据
《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金寨鹭创原执行事务合伙人许文平先生为本公司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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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副总经理,故金寨鹭创系公司关联法人,此次公司受让金寨鹭创持有厦门
阳光股权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
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 3,000 万元以上,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下。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也不构成中国证监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金寨鹭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合伙企业
住所:金寨县现代产业园区(安徽阳光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厂房内)
执行事务合伙人:吕伯君 (2019 年 7 月 8 日—至今)
原执行事务合伙人:许文平(2017 年 7 月 3 日—2019 年 7 月 7 日)
成立日期:2017 年 7 月 3 日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仅限合伙人所在企业内部股权投资)
股权结构:吕伯君出资比例 80.05%,杨张铭出资比例 10.01%,余鹭帆出资
比例 3.80%,孙成刚出资比例 3.10%,吴文海出资比例 3.04%。
关联方关系:作为厦门阳光管理层持股平台,金寨鹭创持有厦门阳光 5.00%
的股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金寨鹭创原执行事务合伙人许文平先生
为本公司离任董事、副总经理,故金寨鹭创系公司关联法人,此次公司受让金寨
鹭创持有厦门阳光股权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金寨鹭创总资产为 4,970 万元,净资产为 4,849
万元,2018 年度营业收入为 600 万元,净利润为 600 万元。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金寨鹭创总资产为 4,850 万元,净资产为 4,849 万元,2019 年一季度营业
收入为 0 万元,净利润为 0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交易的名称和类别
公司名称:厦门阳光恩耐照明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厦门市海沧区后祥路 8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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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陈森洁
注册资本:31,579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8 年 5 月 12 日
经营范围:节能电光源、LED 照明产品制造、照明电器及仪器设备制造;照
明电器原材料、电器设备销售;经营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
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以上经营范
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权结构:公司出资比例 95.00%,金寨鹭创出资比例 5.00%。
本次关联交易为受让股权类资产。
2、交易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的账面价值
单位:万元
2019 年 3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242,664.40 257,242.26
净资产 112,895.95 108,954.98
营业收入 55,373.36 250,221.20
净利润 3,937.44 18,646.50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公司对本次股权受让聘请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厦门阳光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报表进行了专项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中汇会审
2019[4144]号),本次股权受让价格以审计后的净资产为依据,受让价格为
5,447.75 万元。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受让股权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组织架构体系,实
现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同时,本次股权受让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
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在董事会召开前公司就该交易事项与独立董事进行了沟通。公司
独立董事在审核相关资料并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受让厦门阳光恩耐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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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以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O 票的表决结果,同意
公司受让金寨鹭创持有厦门阳光股权的 5.00%部分。上述股权受让完成后,本公
司持有厦门阳光的股权比例为 100.00%,金寨鹭创不再持有厦门阳光的股权。公
司独立董事认为:
1.上述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的决策及表决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上述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
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受让厦门阳光恩耐照明有限公司股权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
进一步完善组织架构体系,实现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决议
(二)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意见
(三)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四)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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