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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方股份:六届十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2019-04-23  

						 证券代码:600262         证券简称:北方股份         编号:2019-011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全体监事出席本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无议案有反对/弃权票。

   ●本次监事会没有议案未获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3 月 29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及专人送

达相结合的方式告知全体监事。

   3、本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2 日上午 11:10 在内蒙古包头市稀土

开发区北方股份大厦四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并形成决议。

   4、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名。会议

由监事会主席潘雄英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利润分配政策并能

够严格执行,在 2018 年度报告中对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披

露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制订的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规范,有利于

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2018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同时,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年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

司 2018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

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

确、完整,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
    4、审议通过关于《追加确认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

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与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互保额度

5 亿元》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推举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监事

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潘雄英、李洪艳。

    以上人员任期三年,从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

算。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对财

务报表科目列报进行的调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

                               3
变更。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审议通过关于《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合理完整,执行有效,能够合理

地保证内部控制目标的达成,公司内部控制评估报告符合《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

际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审议通过关于《2018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一致认为:

    (1)2018 年,公司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

法规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继续完善公司内部管

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各项重大决策符合法律程序,符合股东利益。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 2018 年财务报告全面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

公正,符合公司实际。

    (3)公司 2018 年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未发现

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报告期内没有募集资金投入情况。

                               4
(5)未发现公司违反其他财经法规的行为。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23 日




报备文件:六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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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1、潘雄英:男,1963 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毕业,研究员级

高级工程师,曾任内蒙古第二机械制造厂生产处副处长,六分厂副厂

长,自控设备厂厂长、党委副书记,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监事会主席、纪委书记,现任内蒙古北方重工

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内蒙古北方装备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北方股份监事会主席。

    2、李洪艳:女,1966 年出生,中共党员,工程硕士,研究员级

高级工程师。曾任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特种机械厂 503 车

间技术员、车间副主任,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工艺材料所

工艺室主任,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特种机械厂副厂长、厂

长、党委副书记,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发展

计划部部长,副总经理兼运营管理部部长、副总经理,监事、党委副

书记,北方股份党委书记。现任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科技

委员会委员,北方股份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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