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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方股份: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9-10-26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19 年 1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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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
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须知,望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本次股东大会设立秘书处,具体负责股东大会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授权
代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外,公司有
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并应认真
履行法定义务,自觉维护会场秩序,遵照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要求发言(或提问)的股东应在大会正式召开前三十分钟到股东大会秘
书处登记,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会议根据登记情况安排股东发言(或提问),
股东发言(或提问)应举手示意,并按照会议安排进行,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五、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会议议题进行,涉及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
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六、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股东(或股东授
权代表)以其持有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现场会议
表决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进行。
    七、公示聘请律师出席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八、为确保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将手机关闭好调至静音状态。谢绝个
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
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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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19 年 11 月 12 日下午 14 点 30 分
    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11 月 12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交
易系统投票平台),2019 年 11 月 12 日 9:15-15:00(互联网投票平台)。
    现场会议地点:内蒙古包头市稀土开发区北方股份大厦四楼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高汝森
    与会人员:
    1、截止 2019 年 11 月 5 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
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在网络
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其他人员。
    现场会议安排: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1、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宣读会议出席情况;
    2、董事会秘书宣读股东大会须知;
    3、大会推选计票人和监票人。
    (二)逐项审议下列议案
    1、关于《公司与中国北方车辆有限公司签订矿用车采购合同重大合同暨日
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股东提问与发言
   (四)股东对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
   (五)休会,统计表决情况
   (六)复会,监票人宣布议案表决结果
   (七)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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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律师发表法律意见
(九)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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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一:


      关于《公司与中国北方车辆有限公司签订矿用车
         采购合同重大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与中国北方车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车辆”)签订《20

台 TR100A 非公路用货运自卸车采购合同》以及《33 台 NTE240 非

公路用电动轮货运自卸车采购合同》,合同总金额约为 9.2 亿元。

    北方车辆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之下

属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

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关于本次交易的相关概述、董事会审议情况、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及独立意见、关联方暨交易对手方的情况、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

据、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等详见 2019

年 7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与中国北方车辆有限公司签订矿

用车采购合同重大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2019-019)。

    该议案已经公司七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 2019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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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时,关联股东内蒙古北方重

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请审议。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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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二:


             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原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

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

公允地完成了各项工作。现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总体审计需要,经综

合评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改聘具备证券、期货业务相

关审计资格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 2019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

制审计服务,报酬合计为 45 万元,分别为 35 万元及 10 万元。

    公司已就上述改聘事宜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协商,不

再续聘其为公司提供 2019 年度审计服务。公司同时对瑞华会计师事

务所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感谢。

    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如下: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76050Q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执行事务合伙人:梁春

    成立日期:2012 年 02 月 09 日

    合伙期限:2012 年 02 月 09 日 至 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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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

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

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

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无(企业

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

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资质资格: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财政部、证监会

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财政部、证监

会颁发的 H 股企业审计资格,美国公众公司监督委员会 PCAOB 执业

资格,北京市司法局颁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

    详见 2019 年 10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公告》(编号:2019-023)。

    该议案已经公司七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 2019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以上议案,请审议。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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