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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景谷: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17-06-16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云南景谷

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

立判断,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1、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

职业素养以及目前的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

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

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3、同意聘任蓝来富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段攀先生、段贵祥

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季苏亚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蓝来富

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