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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景谷:第六届监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8-07-09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 景谷             公告编号:2018-043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2018 年第一
次临时会议于 2018 年 7 月 8 日(星期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实有监事
3 名,参加表决监事 3 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庆小康控股有限
公司提前转让其从前控股股东景谷森达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处受让的部
分股份的预案》。
    2015 年 9 月,公司前控股股东景谷森达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景谷森达”)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形式拟出让其持有的公司 24.67%股
份。2015 年 11 月,景谷森达最终选取重庆小康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康
控股”)为受让方,双方于 2015 年 11 月 6 日签订了《国有股份转让协议》。2016
年 2 月 4 日,小康控股受让的前述公司 24.67%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根据小康控股与景谷森达于 2015 年 11 月 6 日签订的《国有股份转让协议》
第十条第(七)项约定,小康控股承诺在受让景谷林业股份后 36 个月内不进行
减持,小康控股该次所取得的景谷林业股份,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同一实际
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股份转让;《国有股份转让协议》第二十三条约
定,若小康控股违反《国有股份转让协议》第十条第(七)项约定的义务,则小
康控股应向景谷森达支付所减持股份全部所得的 10%作为违约金。因此,前述股
份限制转让期间为 2016 年 2 月 4 日至 2019 年 2 月 3 日。
    鉴于小康控股拟在前述股份限制转让期间出让从景谷森达处取得的部分股
份,经过各方友好协商,景谷森达于 2018 年 5 月 12 日出具《关于同意转让云南
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函》,经景谷森达专题研究同意小康控股提前
转让原受让的 24.67%股份中的部分股份,同时要求小康控股按照双方签订的《国
有股份转让协议》第二十三条约定,按照提前转让股份收入的 10%向景谷森达支
付违约金。小康控股承诺将按照《国有股份转让协议》第二十三条约定的责任,
即按照提前转让股份收入的 10%向景谷森达支付违约金。
    以上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