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景谷:独立董事关于重庆小康控股有限公司提前转让其从前控股股东景谷森达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处受让的部分股份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7-09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重庆小康控股有
限公司提前转让其从前控股股东景谷森达国有资产经营有
限责任公司处受让的部分股份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仔细研读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8 年
第一次临时会议中《关于重庆小康控股有限公司提前转让其从前控股
股东景谷森达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处受让的部分股份的预案》,
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研和征询,现发表如下意见:
1、本次控股股东小康控股变更承诺期限,是基于目前云南景谷
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客观情况,小康控股拟通过转让所持股份引进战
略投资者,变更承诺将有利于更好促进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以维护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控股股东变更承诺履行期限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
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3、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赵燕 黄伟民 赵万一
二〇一八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