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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景谷:关于股东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2018-11-06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 景谷      公告编号:2018-066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 日收到公司股东重庆小康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康控股”)

与北京澜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澜峰资本”)各自发来的

《重庆小康控股有限公司与北京澜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续签一

致行动协议的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及《重庆小康控股有

限公司与北京澜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之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

协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次签订一致行动协议的情况

    小康控股与澜峰资本于 2017 年 11 月 3 日达成一致行动的协议,

就一致行动关系延期 1 年,即 2017 年 11 月 6 日至 2018 年 11 月 5 日。

(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4 日披露的《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2))

    二、本次签订一致行动协议的情况

    根据《合作协议》,小康控股与澜峰资本双方就一致行动关系做

了如下约定:
    1、小康控股与澜峰资本一致同意就一致行动关系延期 1 年,即

2018 年 11 月 6 日至 2019 年 11 月 5 日。

    2、双方同意,自《合作协议》签署之日起,根据《公司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需要由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事项及

其他相关重大事项需要股东表决的,澜峰资本在行使上市公司的股东

权利时,均应与小康控股保持一致行动,即与小康控股表决意见保持

一致或相同。

    3、协议项下的合作,应该在完全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要求的前提下进行,任何一方均不得从事利用

本协议项下的合作谋求损害另一方、上市公司以及其他上市公司股东

的行为。

    三、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上述股东《告知函》出具日,小康控股持有公司 9,086,04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7.00%,澜峰资本持有公司 6,490,054 股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小康控股和澜峰资本合计持有公司

15,576,1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2.00%。该《合作协议》

不改变公司原有股权结构,不会造成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