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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景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报告2019-04-30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
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审慎的
履行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17 年 6 月 1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独立董事赵燕女
士、独立董事黄伟民先生及董事董广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赵燕女士担任。
    独立董事委员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 1/2 以上,独立董事赵燕女士为会
计领域的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审计委员会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
的要求,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3 位委员均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
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的工作。
    因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公司 2019 年 2 月 18 日召开 2019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赵燕、黄伟民、董广卸任。
    二、2018 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8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4 次,全体委员均以现场或通
讯方式出席,具体情况如下:
    2018 年 3 月 23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会议,
会议审议了五个议案(预案),即:《关于将 2017 年度财务报表提交董事会审
议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的预案、《关于将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17 年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核和讨论,并与审计机
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沟通,经认真审核后,认为
2017 年财务报表基本反映了公司 2017 年年度财务状况和 2017 年度的经营成果,
同意将 2017 年年度财务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18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会议,
对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审核和讨论,并与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认真
的沟通和讨论,同意将公司编制的 2018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2018 年 8 月 3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会议,
对公司 2018 年上半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核和讨论,并与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了
认真的沟通和讨论,同意将公司编制的 2018 年上半年度财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
议。
    2018 年 10 月 2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8 年第四次会
议,会议审议了《2018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经过认真审核和讨论,结合公
司实际,并和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充分沟通后,认为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符
合公司实际,基本反映了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同意将公司编制的 2018 年第三季
度财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情况
       1、监督、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人员持续关注公司年报、半年报、季报的审计工作,
并与公司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多次沟通和
讨论,了解审计计划、审计发现的问题和审计结果,并对其审计工作进行监督
评估。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认真阅读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
督促公司审计法务部按照计划开展审计工作。并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均提出
了整改意见。并对后续的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落实。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各项支出合理,收入、费用
和利润的确认真实、准确,有关提留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同意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对上
市公司的监管要求,公司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已经完成了内部控制手册和
内部控制评价手册的编制,建立和完善了各业务流程和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
健全了公司制度体系,提升了风险管控水平,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有效。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
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本公
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本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
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5、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我们对关联交易进行审核,未发现关联交易存在损害本公司及
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2018 年度总体小结
    2018 年,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
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
的履行职责,尽力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委员:赵   燕   黄伟民   董   广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