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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京城建: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13  

						股票代码:600266                  股票名称:北京城建              编号:2019-11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 年 4 月 11 日,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

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5 人,独立董事宋建波、周清杰因工作原因

未能出席现场会议,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董事长陈代华主持了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2018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关于公司2018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审计费用为10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5万元。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5、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 年度母

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1,443,772,623.40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5,186,602,793.86 元,减去本年分配现金股利 438,771,200.00 元,减去

本年支付“17 京城投 MTN001 永续债”利息 64,300,000.00 元,减去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以净利润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44,377,262.34 元,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5,982,926,954.92 元。

    本公司拟以总股数 156,704 万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4 元(含税),预计支付红利 37,608.96 万元。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资本公积 4,428,202,732.05 元,其中股本溢价

4,422,540,803.59 元。公司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56,704 万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共计转增 31,340.80 万股,转增

后公司总股本增加到 188,044.80 万股,母公司资本公积减至

4,114,794,732.05 元。

    独立董事就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 2018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其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7、2018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8、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9、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3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

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以及2017年5月修订发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

政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

本准则》和相关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2019-13号公告。

    以上议案 1、5、6 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

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