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建: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13
股票代码:600266 股票名称:北京城建 编号:2019-11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 年 4 月 11 日,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
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5 人,独立董事宋建波、周清杰因工作原因
未能出席现场会议,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董事长陈代华主持了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2018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关于公司2018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审计费用为10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5万元。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5、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 年度母
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1,443,772,623.40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5,186,602,793.86 元,减去本年分配现金股利 438,771,200.00 元,减去
本年支付“17 京城投 MTN001 永续债”利息 64,300,000.00 元,减去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以净利润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44,377,262.34 元,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5,982,926,954.92 元。
本公司拟以总股数 156,704 万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4 元(含税),预计支付红利 37,608.96 万元。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资本公积 4,428,202,732.05 元,其中股本溢价
4,422,540,803.59 元。公司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56,704 万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共计转增 31,340.80 万股,转增
后公司总股本增加到 188,044.80 万股,母公司资本公积减至
4,114,794,732.05 元。
独立董事就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 2018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其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7、2018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8、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9、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3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
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以及2017年5月修订发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
政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
本准则》和相关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2019-13号公告。
以上议案 1、5、6 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
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