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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正药业: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8-10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 2017-75 号
债券简称:15 海正 01            债券代码:122427
债券简称:16 海正债             债券代码:136275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9 日(周三)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 9 人,
亲自参加会议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合法有效。经审议,与会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控股子公司浙江导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对外融资的议案
    浙江导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导明医药”)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通过四年多
的高效研发,导明医药已获得中国国家食药监总局 CFDA 的 2 个临床批件和美国 FDA
的 1 个 IND 批件。导明医药正在开展中美同步临床试验,开发原创新药 DTRMWXHS-12
及其联合与复方新药 DTRM-505 和 DTRM-555。由于近年来国内药品注册法规的重大
变化,创新药的研发投入大大增加,为确保导明医药研发项目的顺利推进,同意其向
深圳市松禾成长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借款 1 亿元人民币(附转股条件),
具体情况如下:
    (一)导明医药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浙江导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Zhejiang DTRM Biopharma Co. Ltd.)
   2.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
   3. 注册时间:2011 年 11 月
   4. 总投资:1 亿元人民币
   5. 法定代表人:白 骅
   6. 总经理:何     伟
   7. 经营业务:原创新药的研发、临床开发、生产和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技术转让,国际项目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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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股东: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73.40%;何伟:26.60%。
    2015 年 8 月,导明医药出资 500 万美元独资设立了全资子公司-导明美国公司
Zhejiang DTRM Biopharma LLC,主要从事创新药在美国的临床研究及产品的注册事宜。
       (二)贷款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松禾成长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贷
款方”)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8LW61Q
    3.主要经营场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4.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松禾国际资本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委派代表:罗飞
    6.成立日期:2016 年 3 月 17 日
    7.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受托资产管理,项目投资。
    8.管理人:深圳市松禾国际资本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松禾国际资本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 2016 年 1 月,第一大股东
为罗飞,主要从事创业投资业务,投资管理,创业企业管理咨询,受托资产管理、投
资管理及股权投资业务。松禾资本团队拥有 15 年以上创业投资实践经历,具备丰富的
行业背景和资本运作经验。
       (三)融资方案
    融资方式:借款(附转股条件),总额人民币 1 亿元;
    借款成本:年利 8%,到期随本付息,若选择转股则免除利息;
    借款期限:12 个月,到期可以一次性还本付息,或由贷款方选择转换为导明医药
的股权;
    担保条件:导明医药以其拥有的专利权质押给贷款方;
    借款条件:协议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放款 3000 万;完成质押权登记后放款 7000
万;
    借款用途:可以用于原创新药研发、临床研究、注册及专利申请与授权等工作及
运营资金;
    转股条件:以导明医药新一轮股权融资的条件(如估值、出资方式和期限)将借
款转为股本;转股完成后贷款方占有董事会一个席位;享有其他与该轮投资人相等的
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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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同意授权导明医药管理层与贷款方签订借款(附转股条件)协议,并授权
导明医药管理层积极与其他意向投资方谈判,确保尽快通过股权融资的方式筹措研发
资金,为导明医药 3 个创新药的临床研究提供坚实的基础。导明医药后续引进股权投
资事宜待相关事项明确后将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设立浙江海坤医药有限公司的议案
    近期,浙江省卫计委等六部门发布了《关于在全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
“两票制”的实施意见》(浙卫发[2017]47 号),并自 8 月 1 日起实施。为适应“两票
制”新规,同时为加强内销管理,聚焦资源,以提升业绩为核心,公司全资子公司浙
江省医药工业有限公司原承担销售的海正自有产品将回归公司本部,鉴于药品销售的
专业化、风险防控要求,同意公司投资设立浙江海坤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公
司”),负责承接海正产品的国内销售和代理商管理,以达到公司对各类资源地充分整
合,并对产品进行有效市场推广。新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拟设立公司名称:浙江海坤医药有限公司,公司实际名称以工商登记名称为准。
    注册资金:人民币 1,000 万元
    股东及出资:本公司以现金出资 1,000 万元,持股 100%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路 46 号
    经营范围:药品和医疗器械的销售;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
企业管理咨询、健康咨询(不得从事诊疗活动、心理咨询);货物进出口。
    基本组织:公司设执行董事一人、监事一人;设总经理一人,由执行董事提名;
财务负责人一人,由本公司委派。
    为保证新公司的设立、经营工作顺利开展,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负责办理对外
投资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公司设立文件、办理出资手续、协助新公司办理
工商登记等工作。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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