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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正药业: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2017-11-16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 2017-116 号
 债券简称:15 海正 01    债券代码:122427
 债券简称:16 海正债     债券代码:136275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
                 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7 年 11 月 11 日发
布了《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海正辉瑞制药有限公司股权变
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112 号),因相关事项需进一步核实,
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7 年 11 月 13 日停牌。
    同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海正辉瑞制药有限公司股权变动有关事项的问询函》 上证公函【2017】
2313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就《问询
函》提出的问题进行核实和说明。由于《问询函》涉及的一些问题需要公司进行
进一步的落实、补充和完善。为确保回复内容的准确和完整,经向上海证券交易
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问询函》,延期回复期间,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公
司完成《问询函》回复并披露后,及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公司在此提示广大投资者:本公司的有关信息均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
的公司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