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正药业: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补充说明公告2018-05-12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 2018-57 号
债券简称:15 海正 01 债券代码:122427
债券简称:16 海正债 债券代码:136275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年度报告补充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公司于2018
年4月2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浙江海正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388号,
以下简称“《问询函》”),现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及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
第四十四条规定,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作如下补充:
一、在年报全文“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九、2017年分季度主要
财务数据”中补充披露“公司各季度主要业绩指标变化情况的说明”。
二、在年报全文“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分析/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主营业务分析补充披露“地产化的原辉瑞产品名称、主要治疗领域及其
销售收入”。
三、在年报全文“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分析/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3.其他说明中补充披露“四项产品与三家境外企业
达成销售权协议相关事项说明”。
四、在年报全文“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分析/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中补充披露“设立或收购时子公司的业务情况及
其与公司主业的相关程度、收购或设立时的主要考虑、业务规划及亏损原因”。
五、在年报全文第五节“重要事项”第十七条“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
况”之“(三)环境信息情况”之“1、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
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补充公司控股子公司海正药业(杭州)有
限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正杭州公司”)废水被列为省控
污染源。以下为海正杭州公司污染相关情况:
(1) 废水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
化学需氧量、氨氮、pH、总磷、总氮。
(2) 排放方式
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至纳管标准后排入富阳区新登污水处理厂进行
深度处理。
(3) 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
海正杭州公司设污水标准排放口 1 个,位于厂区东南方位。
(4)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
2017 年海正杭州公司共排放废水 52.19 万吨。化学需氧量:排外环境的化
学需氧量为 26.1 吨;氨氮外排环境的氨氮量为 2.6 吨。
(5)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执行《浙江省生物制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发酵类间接排放)化学需氧量
≤500 mg/L、氨氮≤35 mg/L、pH:6-9。
(6) 核定的排放总量(排环境)
化学需氧量 93.62 吨、氨氮 7.8 吨。
(7) 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
海正杭州公司建有日处理量 3000 吨/天的污水处理系统(目前处理 1600 吨/
天);二期正在新建日处理量 6000 吨/天的污水处理系统,预计 2018 年底投入
运行。
六、在年报全文“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7.
在建工程中补充披露“在建工程转固政策”。
以上补充不影响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的其他内容,公司也于同日披露《2017
年年度报告(修订)》。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
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