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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正药业:关于“15海正01”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上调的公告2018-07-13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 2018-73 号
债券简称:15 海正 01          债券代码:122427
债券简称:16 海正债           债券代码:136275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5 海正 01”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上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适用的利率:3.97%
         调整后适用的利率:5.70%
         起息日:2018 年 8 月 13 日



    根据《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
集说明书》中设定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浙江海正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发行人”或“公司”)有权决定是
否在“15 海正 01”存续期的第 3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
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15 海正 01”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
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其持有
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根据当前的市场环境,本公司决定
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即“15 海正 01”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的票面利率上调
至 5.70%。
    有关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具体详见《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5
海正 01”公司债券回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72 号)。

    为确保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
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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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及代码:15 海正 01(代码 122427)
    3、发行人: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4、发行总额和期限:人民币 8 亿元,本次债券期限为 5 年,附第 3 年末发
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
1653 号”文件批准发行。
    6、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3.97%,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7、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
第 3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
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
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
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
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
内进行登记,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债券登记
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9、投资者回售登记期:投资者拟行使部分或全部回售选择权,须于公司发
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进
行登记,相应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将被冻结交易;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放
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10、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5 年 8 月 13 日至 2020 年 8 月 12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的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5 年
8 月 13 日至 2018 年 8 月 12 日。
    11、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6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8 月 13 日。若
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的本期的付息日为 2016 年至 2018 年每年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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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 1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每次付息
款项不另计利息。
   12、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0 年 8 月 13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
择权,则其回售部分的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8 年 8 月 1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3、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
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
稳定。
   14、担保情况:本期公司债券由控股股东海正集团提供全额不可撤销的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
   15、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票面利率调整情况

    根据《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
集说明书》中所设定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本公司有权决定是否在“15
海正 01”存续期的第 3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
    根据当前的市场环境,本公司决定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即“15 海正
01”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的票面利率上调至 5.70%。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
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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