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海正药业: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7-09  

						证券代码:600267      证券简称:海正药业          公告编号:临 2019-95 号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 年 7 月 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台州椒江区

   外沙路 46 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15,823,45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3.066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
式审议有关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由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
长蒋国平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5 人,董事费荣富先生,独立董事傅仁辉先生、赵
   家仪先生、杨立荣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监事金军丽女士、李华川先生因公务原因未
   能出席;
3、 公司董事会秘书沈锡飞先生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签订公司单抗类生物药资产和业务重组后续安排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415,285,801 99.8707           402,600    0.0968      135,056    0.0325



2、 议案名称:关于控股子公司浙江海正博锐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实施增资扩股及

   老股转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415,208,849 99.8521              479,552    0.1153      135,056    0.0326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2         关于控股子公         8,640 93.3593 479,5 5.1813 135,0       1.4594
          司浙江海正博          ,652            52             56
          锐生物制药有
          限公司实施增
          资扩股及老股
          转让的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康达(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楼建锋、张新明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经北京康达(杭州)律师事务所楼建锋律师、张新明律师现场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认为海正药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会议提案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海正药业《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
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7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