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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电南自: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03-24  

						   证券代码:600268          证券简称:国电南自      公告编号:2017-008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 年 3 月 2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星火路 8 号,国

    电南自(浦口)高新科技园 1 号报告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21,826,42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                                                  50.661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凤蛟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出席 8 人,公司董事刘传柱、王辉、杨富春先生因公
       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公司监事周顺宏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
    3、 董事会秘书王茹女士出席会议并向全体股东汇报了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江苏上能新特变压器有限公司 20%股权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321,826,322 99.9999              100     0.0001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1          关于挂牌转让控     2,549,600 99.9960 100 0.0040         0 0.0000
           股子公司江苏上
           能新特变压器有
           限公司 20%股权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伟先生、单正刚先生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股东资格审查、议案表决及计
票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