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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电南自:关于国电南自(扬州)科技园部分闲置土地使用权收储的公告2019-03-29  

						证券代码:600268          股票简称:国电南自             编号:临 2019-017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电南自(扬州)科技园部分闲置土地使用权收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江苏国电南自电力自动化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江苏南自”)持有的国电南自(扬州)科技园(以下简称
        “扬州科技园”)部分闲置土地由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收储。以 2018 年
        7 月 25 日为估价期日,根据江苏金宁达房地产评估规划测绘咨询有限公
        司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该地块估价为 5,559.93 万元;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根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该
        地块的评估价值为 5,538.21 万元。根据孰高原则,公司确定以 5,559.93
        万元为评估价。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将以不低于 5,559.93 万元的价格
        收储该地块。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事项未达到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的条件。


一、 收储概述
    为提高土地使用效率,盘活存量资产,降低土地使用成本,提升资产质量,
公司及时开展对闲置土地的处置工作。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江苏南自持有的扬州
科技园部分闲置土地由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收储。以 2018 年 7 月 25 日为估价期
日,根据江苏金宁达房地产评估规划测绘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该
地块估价为 5,559.93 万元;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根据北京中同华资
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该地块的评估价值为 5,538.21 万元。根据孰
高原则,公司确定以 5,559.93 万元为评估价。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将以不低于
5,559.93 万元的价格收储该地块。
    本次收储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
经营层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与本次交易事项相关的事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权协议转让事项未达到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条件。


二、 收储标的基本情况
    (一)产权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国电南自电力自动化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点: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邗江河路 88 号
    法定代表人:杨乘胜
    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0 年 8 月 5 日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 100%股权
    经营范围:电力系统设备在线监测系统及装置、电子式互感器、智能开关、
智能用电自动化系统及装置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和服务、技术咨询;交直
流电源、预装式变电站等电力自动化装置及系统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和服
务、技术咨询;水工机械设备及机电产品、仪器仪表等环保设备的设计、制造、
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
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屏柜、机箱、箱变产品的设计、
制造、销售和服务。自有房屋租赁;自有设备租赁(不含金融租赁);物业管理服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2018 年 12 月 31 日,江苏南自资产总额 33,131.29 万元,
负债总额 11,577.90 万元,净资产 21,553.39 万元,2018 年营业收入 21,281.20
       万元,净利润-1,654.06 万元。
           (二)收储标的的基本情况
           江苏南自于 2012 年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并于 2012 年 4 月 25 日领取
       土地使用证。该地块位于扬州市老扬圩路与沿江高等级公路交叉口东北角,东至
       施桥镇马桥村国有土地,西至老杨圩路,南至沿江高等级公路,北至施桥镇马桥
       村。土地面积 217184.6 ㎡,即 325.78 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地块红线外达
       到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五通”、红线内达到场地平整“一平”
       的开发水平,地上附着有建筑物,处待拆迁状态。
           1、标的基本情况
                                                                                      单位:元
产权证    地址    土地证   用   建筑    账面原值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截止 2019 年 2 月 28 日
                                面积
载权利              号     途            (元)                 日
                                (㎡)
  人                                                 已计提折        账面净值   已计提折     账面净值
                                                        旧                         旧
江苏国   老扬圩   扬国用
                    2012
电南自   路与沿
                     第    工
                                217,
电力自   江高等            业          37,863,988.   4,985,42        32,878,5   5,111,63    32,752,3
                    0154        184.
动化有   级公路      号    用              99          5.17           63.82       8.46      50.53
                                 60
                           地
限公司   交叉口
         东北角

           上述土地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等限制转让的
       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本次收储事
       项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2、标的评估情况
           (1)扬州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委托江苏金宁达房地产评估规划测绘咨
       询有限公司出具《土地估价报告》[(江苏)金宁达(2018)(估)字第 080301
       号],以 2018 年 7 月 25 日为估价期日,设定用途为工业用地,设定使用年期为
       工业用地剩余使用年期 42.94 年的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市场价值,该地块单
       位土地面积市场价值为 256 元/m2、总地价为 5,559.93 万元(四舍五入,取整至
       百元)。
           (2)江苏南自聘请了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
具了《江苏国电南自电力自动化有限公司拟核实位于扬州市老杨圩路与沿江高等
级公路交叉口东北角一宗工业用地使用权市场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
评报字(2019)第 030141 号]。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根据基准地价
系数修正法和市场比较法,评估结论为 5,538.21 万元,评估增值 2,250.35 万元,
增值率 68.44%。由于该土地取得时间较早,成本较低,近年来园区内配套设施
逐步完善,地价上涨,导致土地评估增值。
    根据孰高原则,公司确定以 5,559.93 万元为评估价。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将以不低于 5,559.93 万元的价格收储该地块。


三、 本次方案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储不涉及人员安置、厂房搬迁等问题。由于扬州科技园是扬州开发区
重点企业,当地政府一直以来秉持友好共处、协同发展的原则。此次土地收储,
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有效盘活闲置资产和存量资产,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合规合法,风险可控。
    本次土地收储有利于公司收入增加,预计可增加公司 2019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约 2200 万元。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须以注册会计师审计确认
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持续披露的规定,及时
披露该项交易的进展情况。


四、 独立董事意见
    1、我们同意《关于国电南自(扬州)科技园部分闲置土地使用权收储的议
案》。
    2、公司第七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关于国电南自(扬州)科技园部分闲
置土地使用权收储的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3、基于公司提供的资料,我们认为,本次交易事项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
是公平诚实的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此项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江苏国电南自电力自动化有限公司拟核实位于扬州市老杨圩路与沿江高
等级公路交叉口东北角一宗工业用地使用权市场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同
华评报字(2019)第 030141 号]
    5、《土地估价报告》[(江苏)金宁达(2018)(估)字第 080301 号]
    特此公告。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