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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电南自: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变更的公告2019-11-15  

						证券代码:600268           股票简称:国电南自               编号:临 2019—046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的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独立董事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张建华先生的辞职申请。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规定,独立董
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张建华先生因任期届满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独
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专业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张建华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
任何职务。
    因张建华先生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 9 人,根据《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
效。在辞职申请生效前,张建华先生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继续履行其独立董事职责。
    根据《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提名李同春先生为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
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
    张建华先生自 2013 年 12 月 10 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勤勉尽责,对公
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为此,公司董事会对张建华先生表示衷
心地感谢。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1、我们同意提名李同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张
建华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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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根据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我们没有发现上述被提名人有违反《公司法》
第 146 条、第 148 条规定的情况,也未发现上述人员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
入者或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合法。
    3、李同春先生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4、建议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变更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同春,1963 年 6 月出生,毕业于河海大学水工结构工程专业,工学博士,教授,博

士生导师。曾任:河海大学水资源高效利用与工程安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南京

河海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河海大学创新研究院院长,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抗震防灾专委

会主任委员等。现任:河海大学农业工程学院院长,中国大坝工程学会理事,中国水利学会

水工结构专委会副主任委员、水利管理专业委员会委员。




    特此公告。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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