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18 年 1 月 5 日召开,根据《公司法》、中国证 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有关议 案及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就相关议案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基于领导干部轮岗工作的需要,谭生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总经理职务。根据控股股东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 建议,我们认真听取了关于对公司董事候选人、总经理人选李柏殿先 生的综合考察情况的汇报,审阅了李柏殿先生的个人简历。 我们认为李柏殿先生拥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熟悉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总经理的任职资 格。 【赣粤高速独立董事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总经理的独立意见之 签字页】 独立董事: 任晓剑 李红玲 黎 毅 2018 年 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