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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航天信息:关于“航信转债”回售的再次提示性公告2019-07-30  

						证券代码:600271               证券简称:航天信息               编号:2019-048
转债代码:110031               转债简称:航信转债
转股代码:190031               转股简称:航信转股



                      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航信转债”回售的再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售代码:100926
     回售简称:航信回售
     回售价格:100.23 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
     回售期:2019 年 7 月 31 日至 2019 年 8 月 6 日,回售期内可
         转债停止转股
     回售资金发放日:2019 年 8 月 9 日
     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本次回售价格为 100.23 元人民币/张
         (含当期利息),但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
         本公司将以发行的可转债的票面面值的 107%(含最后一期利
         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根据《募集说明书》,公司董事会有权在触发条件后提出转股
         价格调整的修正方案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 2019 年 6
月 12 日至 2019 年 7 月 23 日连续 30 个交易日内有 30 个交易日收盘




                                       1
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可转债回售条款生效。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说明书》,就回售有关事项向广大“航信转债
(110031)”(以下简称“航信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基本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核准航天信息股份有
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997 号)
文件核准,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12 日发行总额为 2,400,000,000.00 元,
债券期限为 6 年的可转换债券。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
日内,公司将以发行的可转债的票面面值的 107%(含最后一期利息)
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2、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起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自 2015 年 12 月 14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
始转股价格为 86.61 元/股。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发生送
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可转债转股增加的股本)、配
股或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公司将按上述条件
出现的先后顺序调整转股价格。目前转股价格为 41.94 元/股。
    在本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 20 个交易日中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
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
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二、回售条款
    本公司《募集说明书》“有条件回售条款”约定:
    公司股票在最后两个计息年度任何连续 3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




                                2
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
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发行人。若在上述
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
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
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
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 30 个交易日”
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
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
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
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三、本次可转债回售的有关事项
       (一)回售事项的提示
       在回售条款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即 2019 年 7 月 24 日至 2019
年 7 月 30 日五个工作日),公司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
3 次回售公告。
       (二)回售申报程序
       本次回售的回售代码为“100926”,回售简称为“航信回售”。
       行使回售权的可转债持有人应在回售申报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方向为卖出,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
销。
       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
       (三)回售申报期:2019 年 7 月 31 日至 2019 年 8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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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回售价格: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回售价格为“债
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其中,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
债每张的票面金额(100 元人民币/张);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本
次发行可转债第五年票面利率为 1.50%);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
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自上一个可转债
付息日 2019 年 6 月 12 日至本次赎回日 2019 年 8 月 6 日,算头不算
尾,共计 55 天)。故“航信回售”回售价格为 100.23 元人民币/张。
       (五)回售款项的支付方法
       公司将按前款规定的价格买回要求回售的航信转债,按照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回售资金的发
放日为 2019 年 8 月 9 日。
       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
响。
       四、回售期间的交易
       航信转债在回售期间将继续交易,但停止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
若航信转债持有人同时发出转债卖出指令和回售指令,系统将优先处
理卖出指令。
       回售期内,如回售导致可转换公司债券流通面值总额少于 3000
万元人民币,可转债仍将继续交易,待回售期结束后,公司将发布相
关公告,在公告三个交易日后航信转债将停止交易。
       五、其他
       航信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航
信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4
联系人:徐季玮   薛璐绮
电话:010-88896053
传真:010-88896055
特此公告。




                              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7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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