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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开开实业: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2019-04-11  

						股票代码:600272             股票简称:开开实业              编号:2019—013
          900943                       开开 B 股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即将届满,到期日为 2019 年 5 月 24 日,公司拟开展相关换届选举工
作。为了顺利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
公司依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换
届选举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九届监事会的组成
     按照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将由 3 名
监事组成,其中包括 2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和 1 名职工代表监事,监事
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监事候选人的提名
     (一)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单独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股
份的百分之三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
选人。单个提名人提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职工代表监事人数。
     (二)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三、本次换届选举的方式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监事选举采用累积
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时,与会股东所持的每一表
                                       1
决权股份拥有与拟选举的非职工代表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既
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非职工代表监事,也可以
分散投票给数位候选非职工代表监事。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 提名人应在 2019 年 4 月 17 日 15:00 时之前,按本公告规定
的方式向公司提名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详见附件);
    2、在上述提名时间截止后,公司监事会召开会议,对提名的监事
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候选人应在相关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
受提名,承诺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五、监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监事候选人应具有与担任监事相适应的工作阅
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监事职责。凡具有以下述
条款所述事实者不能担任本公司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
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监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
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
起未逾 3 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
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


                               2
逾 3 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三年内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7、最近十二个月内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8、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9、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监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监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务。
    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燕华
    联系部门:公司监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62712002
    联系传真:021-62712002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海防路 421 号 3 号楼 3 楼
    邮政编码:200040
    七、附件
    附件 1、关于提名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说明
    附件 2、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名书
    附件 3: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承诺及声明


    特此公告。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一日


                                 3
附件 1: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说明
    1、提名人提名监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提供下列文件:
    (1)监事候选人提名书(原件);
    (2)提名的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提名的监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2、若提名人为本公司股东,则该提名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
备查);
    (3)股票帐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本公告发出之日的持股凭证。
    3、提名人向本公司提名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提名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如采取亲自送达的方式,则必须在 2019 年 4 月 17 日 15:00
时之前将相关文件送达至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3)如采取邮寄的方式,则必须在 2019 年 4 月 17 日 15:00 时之
前将相关文件传真至 021-62712002,并经本公司指定联系人确认收到;
同时,“监事候选人提名书”的原件必须在 2019 年 4 月 17 日之前邮寄
至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收到时间以邮局邮戳为准)。
    4、提名人和被提名人有义务配合本公司进行对提名文件资料真实
性的调查工作,以及根据本公司要求提交进一步的文件和材料。




                                4
 附件 2: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名书

提名人                                                   联系电话


证券账户号码                                             持股数量


                                    监事候选人基本信息

姓名                         性别      □男 □女         出生时间        年   月   日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任职资格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                               □是   □否

监事候选人的个人简历(包括

学历、职称、工作履历、兼职

情况等,可另附纸张)




其他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与公

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持有

公司股份、是否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况的说

明,可另附纸张)

提名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5
附件 3: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承诺及声明

    本人               作为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开开实业”)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现公开承诺与声明如下:


    1、本人符合开开实业《公司章程》规定的监事任职条件;
    2、同意接受                    提名推荐本人为监事候选人;
    3、承诺公开披露的监事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
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
    4、本人完全清楚监事的职责,保证在担任开开实业监事期间,遵
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
精力切实履行监事职责。




                                           承诺人: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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