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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开开实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8-23  

						证券代码:600272             证券简称:开开实业              编号:2019-037
          900943                         开开 B 股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的
《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9]6 号)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按照财会[2019]6 号文件规定,财
务报表部分格式变更于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开始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产生影响,不
会对已披露的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严重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
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会计
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具体的变更原因、会计处理以及对相关年度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如下:
     一、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对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该通知适用于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
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二、 具体的会计处理
    公司按照财政部修订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 2019 年度中
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三、 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1、 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据”
和“应收账款”列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
和“应付账款”列示;新增“专项储备”列示。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列示,
“应收票据”期末余额 0.00 元,期初余额 0.00 元,“应收账款”期
末余额 115,297,751.84 元,期初余额 105,799,565.59 元;“应付票
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列示,“应付票
据”期末余额 0.00 元,期初余额 0.00 元,“应付账款”期末余额
123,356,619.58 元,期初余额 131,828,585.87 元;“专项储备”期
末余额 0.00 元,期初余额 0.00 元。
    2、 将利润表中“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
失(损失以“-”号填列)”。比较数据相应调整。“加:资产减值损
失(损失以“-”号填列)”本期金额 326,283.16 元,上期金额
-2,853,269.06 元。
    3、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新增“专项储备”。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专项储备”期末余额 0.00 元,期初余额 0.00 元。
    此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产生影响,不会
对已披露的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
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严重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合理变更。此
次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产生影响,不会对已披露的公司
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
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严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 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
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事项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此次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产生
影响,不会对已披露的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变更后的
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不
存在严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
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六、 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做出的合理变更。此次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产生影响,
不会对已披露的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
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严
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