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嘉化能源:关于延期召开2017年第一次“G16嘉化1”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2017-09-16  

						证券代码:600273            证券简称:嘉化能源         公告编号:2017-067
债券代码:136445            债券简称:G16 嘉化 1




关于延期召开 2017 年第一次“G16 嘉化 1”债券持有
                           人会议的通知


    特别提示:
    1、根据《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
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 12 条规定,
若拟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未清偿债券面值总额未超过未清偿本期债
券总额的二分之一,需重新通知,另行拟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时间,但不得
改变会议议案。截至 2017 年 9 月 13 日下午 17:00(该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2 日
公告的《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次“G16 嘉化 1”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所注
明的参会登记截止时间),本次会议召集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收到 7 名债
券持有人的参会登记,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债券 670,000 张,占公司本期未偿
还债券总数的 22.33%。根据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参会登记情况,拟出席本次
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债券张数占本期未偿还债券张数总额的比例未达到
二分之一以上,满足《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 12 条规定的重新通知,另行拟
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时间的条件。根据上述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浙商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决定将本次会议延期至 2017 年 9 月 25 日上午 10:00 召开,并顺
延本次会议的参会登记时间至 2017 年 9 月 20 日下午 17:00。根据《债券持有人
会议规则》第 12 条规定,延期至 2017 年 9 月 25 日上午 10:00 召开的会议,届
时拟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仍然不足未清偿本期债券总额的二分之一,会议仍
然可按照再次通知中所说明的会议时间、地点、议案等进行。
    2、根据《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
(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浙江嘉化能源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
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须经出席债券持有


                                     1
人会议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和/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不含二
分之一)通过方能形成有效决议。
    3、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所
有本期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
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在其债券
持有期间均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4、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就未经通知的事项进行表决。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拟审议事项时,不得对拟审议事项进行变更。任何对拟审议事项的变更应被视
为一个新的拟审议事项,不得在本次会议上进行表决。
    5、全体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债券持有人。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30 日
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本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浙
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
的相关规定以及《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次“G16 嘉化 1”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延期召开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 2016 年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2017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事项,
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会议时间:2017 年 9 月 25 日 10:00
    3、会议地点:浙江省嘉兴市乍浦滨海大道 2288 号 3 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和投票方式:现场会议形式,记名式现场投票表决
    5、债权登记日:2017 年 9 月 18 日(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债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6、参会登记时间:不晚于 2017 年 9 月 20 日 17:00 时前(可以通过传真或


                                     2
邮件方式送达指定的登记地址,以公司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


    二、出席会议对象和参会办法


    (一)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权利


    1、截至 2017 年 9 月 18 日下午收市(15:00)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G16 嘉化 1”债券持有人均可出席并行使
表决权。债券持有人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
是公司债券持有人。
    2、下列机构或人员可以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可以在会议上参与讨论,但
没有表决权:
    (1)债券受托管理人
    (2)公司委托的人员
    (3)见证律师


    (二)出席会议的登记办法


    1、本期未偿还债券持有人若为自然人、且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提供本人身
份证文件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账目文件;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依法出具
的投票代理委托书、被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
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2、本期未偿还债券持有人若为机构投资者,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出席
会议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其法定代表人或负
责人)依法出具的投票代理委托书、被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持有本期
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3、登记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可于 2017 年 9
月 20 日前书面回复召集人进行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书面材料应包括债券


                                   3
持有人姓名(或单位名称)、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
账户卡复印件、债权登记日所持“G16 嘉化 1”张数、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受
委托人须附上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以信函方式登记的,
以召集人收到信函的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20 日 17:00 时前。
    4、联系方式
    (1)债券发行人: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乍浦滨海大道 2288 号
    联系人:林琳、吕赵震
    邮编:314201
    电话:0573-85585166、0573-85580699
    传真:0573-85585033
    (2)债券受托管理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 201 号
    联系人:仇益军、陈晰月
    邮编:310020
    电话:0571-87903361、0571-87903134
    传真:0571-87903239


    三、会议审议议案


    会议审议事项:《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议
案全文见附件 1。


    四、表决程序和效力


    1、每一张本期未偿还“G16 嘉化 1”债券(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有一票表
决权。
    2、《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债券持有人有权出席
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在会议上发表意见,但其代表的本期公司债券张数不计入有表
决权的公司债券张数总数。
    3、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进行现场投票表决,债券持有人(包括代

                                    4
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本期债券数额行使表决权。根据《债券持有人会
议规则》应当回避表决的债券持有人持有的本期公司债券张数均不计入出席本期
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公司债券总张数。
    4、债券持有人或其他代理人对审议事项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
对或弃权,其他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
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公司债券张数
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5、债券持有人会议须经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和/或代
理人持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不含二分之一)通过方能形成有效决议。
    6、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经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中涉及须经有权机构
批准的事项(如有),需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生效日期另有明确规定的
决议除外。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债权及担保权利(如有),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
议通过的有效决议相抵触。
    7、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所
有本期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
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下同),在其
债券持有人期间均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8、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债券持有人,
并负责执行会议决议。


       五、其他事项


    1、与会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应自行承担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等费
用。
    2、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需办理出席登记,未办理出席登记
的,不能行使表决权。


    特此公告。




                                  5
                                 发行人: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9 月 16 日




附件:1、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
     2、2017 年第一次“G16 嘉化 1”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适用于债券持
有人为法人的)
     3、2017 年第一次“G16 嘉化 1”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适用于债券持
有人为自然人的)
     4、投票代理委托书




                                  6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延期召开 2017 年第一次“G16 嘉化 1”债券持有人会
议的通知》之盖章页)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9 月 16 日




                                   7
8
附件 1



         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

    近期受宏观环境、行业环境和资本市场波动的多重压力,为使股价与公司价
值匹配,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股东回报,构建长期稳定的投资者群体,树立公司
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经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与发展战略,公司
拟计划采用回购股份的形式来维护公司股价,传达成长信心。
    根据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以
及《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后,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
价方式对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回购的股份将予以注销,从而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不超过 50,000 万元,回购价
格不超过每股 11 元。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 A 股股票,在回购股份
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1 元/股的条件下,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 454.55 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3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
为准。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如果在此
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
起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
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
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具体回购股份
情况请参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31 日公告的《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
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因此,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就“G16
嘉化 1”还本付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特提请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2017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同意:
    就公司完成本次回购股份后相应减少注册资本,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G16
嘉化 1”项下的债务,也不要求公司就“G16 嘉化 1”提供额外担保。

                                     9
附件 2



         2017 年第一次“G16 嘉化 1”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适用于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



    本公司已经按照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 2016 年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2017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对
会议有关议案进行了审议,本公司对《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额外
担保的议案》表决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债券持有人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受托代理人签字:                       债券持有数量:


    持有人证券账号:




    日期:    年       月     日
    注:1、请在上述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10
附件 3



         2017 年第一次“G16 嘉化 1”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适用于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


    本人已经按照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 2016 年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2017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对会
议有关议案进行了审议,本人对《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额外担保
的议案》表决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债券持有人盖章:


    受托代理人签字:                      债券持有数量:


    持有人证券账号:


    日期:    年       月     日


    注:1、请在上述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11
附件 4




                                  投票代理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生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浙江嘉化能
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2017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对《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投赞成、反
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序号                       议案内容                             表决意见

         《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额外      同意        反对      弃权
  1
                       担保的议案》

      注:
      1、请在“赞成”、“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
      2、如果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视为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3、投票代理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法人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面额为¥100 的债券张数:
      委托人的证券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本投票代理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之日
止。

                                       12